一块曲奇拐来大个女友

第2章 ②

几天后,谭初念决定带曲奇去公司。她的说法是“熟悉工作环境”,实际上也想看看曲奇在人群中的表现。


曲奇穿着量身定制的西装,栗色头发整齐地压在帽子里,高大的身材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她亦步亦趋地跟着谭初念,眼睛警惕地扫视每一个靠近的人。


“不用太紧张。”谭初念刚一开口,曲奇立刻俯身凑到她耳边,反倒把她逗笑了,“等会陪我去见合作伙伴。”


曲奇点头。


谭初念的合作伙伴来访时,曲奇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面无表情地站在谭初念身后,像一尊门神。


但她一开口,声音却软得像棉花糖:“您好,我是谭小姐的保镖。”


对方看着她那身快要被肌肉撑爆的西装,掏了掏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


他们走后,谭初念忍不住笑倒在沙发上。不为别的,她实在是太可爱了。


下午,谭初念带曲奇熟悉助理工作。


秘书递上文件夹,“曲助理,这是今天的行程安排。”


曲奇接过,认真地看了起来。她阅读速度很快,一目十行,片刻后就递还回去:“下午谭小姐有三个会议,一个外勤。我会全程陪同。”


她的声音在休息室响起时,几个员工没忍住笑出了声——那么软萌的声线,配上那么严肃的表情和壮硕的身材,反差感实在太强了。


谭初念有点不满,瞪了那几个员工一眼。她可以笑,但是别人笑,她就不乐意了。


她拉着曲奇进了办公室:“下次说话可以小声一点。”


“哦。”曲奇不明所以,但乖乖点头,然后凑过来,“谭小姐,我今天表现得好吗?”


“叫我初念就行。”谭初念下意识后仰,拉开一点距离,“表现……还不错。就是以后在外面,声音可以再压低一点。”


曲奇有点沮丧:“不行。我天生就是这样的……”


谭初念看着她耷拉下来的栗色脑袋,没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没事,就这样吧。挺可爱的。”


“可爱?”曲奇抬眼看她,“你喜欢吗?”


“……嗯。”


“那我会保持!”曲奇瞬间高兴起来,褐色眼睛里闪着亮光。


谭初念别过脸,感觉自己的脸又要烧起来。她清了清嗓子,转移话题:“去帮我泡杯咖啡,不要糖。”


曲奇立刻行动起来。两分钟后,她端着咖啡回来,动作小心翼翼。谭初念接过,两人手指相触,曲奇的体温偏高,烫得她呼吸滞了一瞬。


“你的手好热。”她喉头滚了一下。


“嗯,金雕的体温比人类高。”曲奇认真地解释,“冬天可以给你暖手。”


她说着,真的牵起她另一只手,她的手掌很大,完全包裹住谭初念的。温热的触感传来,像小小的火苗。


“以后你就不会冷了。”曲奇软软地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


谭初念感觉自己的理智正在崩塌。她抽回手,端起咖啡一饮而尽,苦涩的味道勉强压下心中的悸动。


而始作俑者曲奇还在一旁无辜地眨着眼,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


曲奇对自己的新工作接受得很快。谭初念也很满意,只是她有时会觉得,曲奇也许太认真了——一到公司就像变了个人,肌肉都下意识地紧绷着,只有与她独处时才能稍微放松一点。


某次会议结束,她把曲奇拉进办公室:“曲奇,你不用这么拘谨的。”


“可是……”曲奇不理解,“这里是你的公司。我是你的助理,这是助理应该做的。”


“在工作时间你是助理。在休息时间不是。”谭初念认真地看着她,“我希望你能在和我独处时放松下来,做你自己就好。”


曲奇歪头思考这句话的含义。做她自己?她自己是什么样的?


她习惯听从指令,习惯用劳动换取报酬,习惯保持安静和不主动添麻烦。但谭初念总是给她一些模糊的指令,比如“随意点”,“放松”,“想做什么都行”……


这让她很困惑。


不过有一点她很明确——她喜欢待在谭初念身边,喜欢她身上好闻的味道,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喜欢她给的曲奇饼干。


日子一天天过去,曲奇慢慢适应了公寓的生活。


她学会了用那台复杂的咖啡机,虽然总是记不住各种按钮的功能;


她学会了整理谭初念那些五花八门的户外装备,按照尺寸和功能排列得整整齐齐;


她还学会了在谭初念处理工作时,安静地趴在阳台的软垫上陪着她,尾羽有一搭没一搭地扫着地面。


但由于她的动物本能,曲奇还是保持着一些鸟类习惯。比如她高兴时会不自觉地整理衣服;紧张时会下意识地绷紧肌肉,让自己看起来更大;她洗澡时会唱歌,声音还是那种软软的调子,在浴室里回荡,像小夜曲。


谭初念第一次意识到曲奇主动表达好感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难得没有早起。醒来时,曲奇正在厨房忙活,锅里的汤散发着浓郁的肉香,案板上还堆着几个分装盒,里面是切好的去骨肉。


“曲奇,这是……?”


曲奇闻声转头,眼睛亮晶晶的:“是野兔!我今天早上出去抓的!”


谭初念走进厨房,四处环视一圈。厨房里没有血腥气味,垃圾箱里也没有动物皮毛——很明显,她是在外面认真处理干净之后再带回来的。


谭初念愣了一下。她知道有些猛禽在求偶时就会送这样的“礼物”——拔去羽毛、撕掉毛皮,只剩干净的肉的猎物。它们会借此向心仪的对象展示自己的能力。


她的心跳不自觉地加速。这只傻金雕,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曲奇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正拿着汤勺尝味道,撒完香料之后满意地点点头,盛出两碗端到桌上。


她把肉多的那一碗献宝似的推到谭初念面前,眼里满是期待:“快尝尝!”


谭初念尝了一些,眼睛立马亮了起来——肉炖得恰到好处,汤也十分鲜美。


“很好吃。”她夸赞道,“没想到你做饭的手艺也这么好。”


曲奇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你喜欢,以后我天天给你做!”


她说到做到。从那天起,“礼物”成了日常。有时是野兔,有时是山鸡,有次甚至是一只体型不小的鹿。曲奇总是凌晨悄悄出去,早上回来,带着一身露水和新鲜的猎物。


谭初念的冰箱被各种肉类塞得满满当当,她不得不考虑换一个更大的冰箱。


“曲奇,”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说,“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的。”


“不辛苦!”曲奇正靠在案台边,认真地剔去一只野鸡的骨头,“我喜欢!”


“但是冰箱又要放不下了。我们已经换了两次冰箱了。”


曲奇动作一顿。她看向谭初念,眼眶有点红,声音软软的,带着些不确定:“你……是不喜欢吗?”


谭初念的心立刻软了。她抬手捧起曲奇的脸:“没有。我喜欢,很喜欢。只是不想你太累了。你白天要陪我工作,晚上还要打猎……”


“不累,”曲奇固执地摇头,声音更软了,“我想给你最好的。”


谭初念看着她那褐色的眼睛,心脏像是被什么捏了一把,又酸又软。


她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栽在这只大雕手里了。


她看着曲奇认真的表情,突然凑过去,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声音很轻:


“这就是最好的。”


曲奇愣住了。她摸着被亲的地方,眼神迷茫,但尾羽已经诚实地探了出来,晃成了小风车。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只是小声地回了句:


“……那我还要更好。”


谭初念被她的单纯逗得笑出声来。她知道对曲奇来说,这种原始的、本能的示好方式,就是她表达爱的全部。


没有复杂的算计,没有欲擒故纵,只有最纯粹的“我想对你好”。


而她沉沦在这份纯粹里,越陷越深。


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增加两人的身体接触。曲奇在厨房做饭时,她会从背后抱住她,把脸埋在她宽阔的后背;曲奇趴在阳台晒太阳时,她会靠在她翅膀上,一起看书;曲奇晚上偷偷在她门口“站岗”时,她会找借口下床倒水,在递给曲奇水杯时装作不经意地擦过她手指。


曲奇对这些接触没有任何抗拒,反而很享受。但她眼神始终清澈得过分,像一汪能看见底的泉水。她不明白这些举动背后的含义,只是单纯地喜欢谭初念的触碰,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喜欢待在她身边。


可曲奇又是那么的诱人。她总能用最无辜的语气说出最撩人的话,用最单纯的表情做出最亲密的动作。


这种反差让谭初念又甜蜜又苦恼。每天晚上都会等曲奇离开后把自己摔进被子里,闷声尖叫。她有点分不清曲奇是真不懂还是在撩她,想要更多又怕吓到这个单线程的大雕。


她只能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渗透进曲奇的生活,让她习惯自己的存在,习惯自己的触碰,最终……习惯自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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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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