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数九
“什么时候开始?”
“甚么?”
“就是你取代我,现在吗?”
“哎呀,莫要这般着急,”她歪回床上,又恢复先前的随性模样,“还得等八十一天,等灵魂消散。”
“灵魂消散?我的?直接死了不就散了?”
“我有我的安排,说八十一天,就八十一天,少一天都不行。反正你就记住从今天算起,往后的八十一天内,你都不准死,听明白没?”
八十一天,差不多三个月,未免久了点。但让她取代我,确实比我自己的计划来得干净——我死,总归要麻烦别人收拾;她来,倒省了这桩事。
叶逢春见我不吭声,又来了兴致:“其实这八十一天很短的啦,你知道数九歌不?婆婆教俺的,我唱给你听。”
她也不待我回应,拍手打着拍子唱道:“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沿河看柳,七九河开,八九雁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歌很简单,她的歌声却好听。像雪夜里远远传来的一两声梆子,不响,但清。
“好听吧。”叶逢春笑得自信。
“嗯。”
“哼哼,婆婆也这般说。”她笑得眼睛弯弯,“正好今天冬至,也就是一九。你就从今天开始数,一个九,两个九,拢总也就九个九。数完,冬尽春来,八十一天也就过去了。这么一想,是不是挺快的?”
“你说是便是吧。”
我并不觉得这样数,八十一天就过得快了。只是头一回,有人教我把日子一个九、一个九地数——从前我数日子,是数着什么时候能死;她数日子,是数着什么时候开春。她什么都不愿告诉我,我眼下也只能听之任之。
“更何况还有俺陪着你呢,陪你玩陪你闹,陪你吃饭,陪你睡觉。有我在,日子会过得飞快,比六匹马拉的车都要快!”
“你要跟我一起住?”
“不然呢?”她瞪圆了眼睛,“难道你忍心将全身上下只有一身兔子皮的我赶出门去,让我自生自灭?我可连家都没法回了。”
“你的家呢?”
“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多远?”
“有一千年那么远。”
我怔了怔。从她现身起,我便隐隐有所猜测,可真听她亲口说出来,胸口还是沉了一沉。
“那真的是很远了。”
“对呀,所以无家可归的俺打算把这里当成新家,你觉得如何?”
“随你。”
想来她也必定要跟在我身边的。只是不知该如何同妈妈讲——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们撞见。
“咕噜噜。”
小白兔的肚子响了起来。
她倒是毫不客气:“我肚子饿了,可有甚么吃的?”
“胡萝卜吃吗?”
“胡萝卜?胡人种的萝卜?”
“算是,就是橙色的萝卜,你身上那个就是。”我指了指她胸口处的图案,“白萝卜应该也有。”
“吃,不管橙的白的,红的黑的,只要能吃我都吃。”
“有这么饿吗?”
“那当然,我可是睡了一千年呢。”
我给她拿了双白色拖鞋,带着她来到厨房。夜深人静,妈妈已然睡去,我提醒她尽量小声点。
我打开冰箱,找出半袋吃剩的吐司。冰箱里其实有各种萝卜,可真给她生啃,未免太说不过去了些——虽说小白兔啃萝卜的场景,想想也怪可爱的。
“哇,好凉!”将头探进冰箱的叶逢春小声惊呼。
“这是冰箱,储存东西的。”
“冰箱?我听说有些员外家里有专门制冰的冰室,大夏天的都有冰吃,跟这差不多吧。”
“算是。”
“这玩意是怎么冒冷气的?好生古怪。”她关上冰箱,将耳朵贴在冰箱上道,“还有声,嗡嗡的。”
“用电,正在运作。”
“电?雷霆闪电?莫不会爆炸吧?”
“不会。电是闪电的电,你就当它是一条被驯服的小狗,不招惹它就行。”
“哇,好生可怕!”她吓得身子一缩,蹿到我身边道:“这是吃的吗?作甚放这盒子里?”
“嗯,面包,麦子做的。冷的也能吃。”我又拿了片,塞进她正要摸摸看的爪子里。
“麦子!馒头,饼子,面条,都好吃。”她两眼放光,啃了一口,“这个更好吃,软软的,甜甜的,我喜欢!”
闲着也是闲着,我又烧起热水,往里丢了三个鸡蛋,两盒牛奶。
“鸡蛋和——这又是什么?”叶逢春歪着脑袋,盯着包装袋,却认不出字来。
“牛奶,喝的。”
“牛奶!我知道,很好喝!就是没喝过。”
“那你现在能喝到了。”
等水开的工夫,叶逢春止不住地低声问我各样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我不厌其烦地解释,她似懂非懂地点头。凡是她碰不得的,我一律说“会爆炸”。说得多了,她自己也会抢答了——指着微波炉:“这个会炸!”指着电水壶:“这个也会炸!”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被“爆炸”吓得老实许多的叶逢春,最终只敢坐在椅子上,安安分分等我端吃的上桌。
她狼吞虎咽地吃着,边嚼边夸好吃。我还想着替她解决吃剩的,没成想,她反倒把我剩下的半杯牛奶也喝了。
半袋面包三个蛋,全进了她的肚,她还咂吧咂吧嘴,一副没吃饱的样子。
这一千年还真不是白睡的。早知道面也该直接煮上。
“我再给你下个面吧,还能吃多少?”
“面条!那还能吃这般多。”她用手握了个圈,比划给我看。
得亏先问了句,不然又少了。
我起身去煮面,想起客厅桌上好像摆着些水果,可以让她先垫垫肚子。
“对了,客厅那边的桌上有水果,应该挺新鲜的,你去拿来吃吧。”
“还有水果,我可太幸福了,让俺看看都有些甚么!”她兴奋地窜了过去,辨认道:“桔子,橙子,还有——这个是甚么?”
我瞥了眼她举起的果子:“这是苹果,红富士,它的品种。”
“红富士?好生古怪的名字。”
“毕竟是国外引进的,名字跟着外国。他们那儿有座山叫富士山,这苹果是他们种出来的,又红,所以叫红富士。”
“原来如此,”叶逢春啃了一大口苹果,她嚼着嚼着,忽然顿住:“嗯?这苹果长得还挺像林檎。”
“林檎?”
“对,林檎,也就是柰子。山上的野果子,酸得很,熟了也只拳头大。俺小时候馋嘴,摘过一回,酸得直打激灵。”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苹果,“这个,可比林檎大多了,也没那股子酸味。”
“其实林檎和苹果,算是一家子。”我说,“日本到现在,还管苹果叫林檎。只是如今咱们吃的苹果是外来的,你小时候吃的林檎,才是土生土长的。”
她没接话,又咬了一口,好半晌,才轻轻说:“一千年了。也不知道山上的林檎,还认不认得我。”
她吃什么都欢喜,连一颗苹果都吃得那么香。我吃了十六年的饭,从没吃出过那样的欢喜。
欢喜是门本事。有人天生会,有人学不会。我十六年都在学怎么不在乎,忘了学怎么欢喜。
待她将桌上的水果全尝了个遍后,面也煮好了。
“可以吃了。”我招呼道。
陷进沙发里的她弹起身:“这些果皮放哪里?”
“你身边有个垃圾桶,扔里头就行。”
“原来里头的是垃圾呀。”她往垃圾桶里看去,问道,“瓶子,纸,盒子,这么多东西,都是垃圾吗?”
“毕竟都用不上了。”
“真可惜。”她的话语带着些许失落,随即又笑起来,“不过也是,你应有尽有,自然有用不上的东西嘛。”
应有尽有吗,可我从没这么觉得过,真应了那句老话,身在福中不知福。
福气跟颜色一样——没见过红的人,你说破嘴,他也想象不出红。我喜欢红色。从没有人问过我为什么。
面煮好了,叶逢春左手拿着筷子,盯着碗,闻了闻,忽然说:“有盐。”
“你喜欢淡的吗?”我问道。
叶逢春没说话。她低头喝了一口汤,又喝了一口,忽然说:“俺们那儿,盐贵。”
“嗯。”
“婆婆说,淡着吃,也活得下去。”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们吃的面,都是淡的。”
“那你多吃点。把你婆婆没吃过的盐也补上。”
叶逢春抬起头,看了看我,弯起眼睛:“好。”
一大碗面入了肚,她打了个长长的饱嗝,拍着肚皮道:“俺从没想过,还有吃得这般好的一天。过得这般幸福真的可以嘛,莫不会遭报应吧。”
“不会。”我将吃剩的碗端进厨房,“接下来你还会吃到比这更好吃的东西,过上比这更幸福的生活。”
“不过我觉得最幸福的是能遇上你哦。”她跟了过来,“你我是命中注定的彼此。你让我过上这样的日子,我也得让你幸福不可。我来帮你洗碗!”
“不用,有洗碗机。”我一边演示一边解释,“只要把碗放进去就不用管了,它自己会洗。”
“好神奇,难怪你家连个仆人都没见着呢,根本用不上嘛。”
“算是。时候不早了,可以去洗漱准备睡觉了。”
我习惯性地去摸手机看时间,才想起手机还扣在卧室的桌上。对了,宋向晴的消息——眼下还得活一段时间,应该回复的。可已太晚,明天再说吧。
要怪就怪这小白兔太可爱,心思全在她身上了。
我带她穿过客厅。路过开关时,她伸手按了一下,满屋的灯应声而亮,又按一下,全灭了。她玩得不亦乐乎,末了指着头顶的灯问:“这个也是用电的?”
“嗯。”
“比油灯亮多了。”她仰着头,看了好一会儿,“俺们那儿,天黑就只能点灯,灯油贵,婆婆总是早早吹了。”
她没有再说下去。我也没有问。
她忽然不说话了,径直走到窗边。
我跟着走过去。三十三层楼高,蓬莱的灯火在脚下铺开,星星点点,一直漫到看不见的尽头,把整片夜空映得微微发亮。
“好亮。”她轻声说,“比星子还亮。”
“嗯。”
“这里是蓬莱吧,婆婆说,蓬莱是神仙住的地方。”她顿了顿,“原来神仙住的地方,是这样的。”
我本想告诉她,那不是神仙的灯,是人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刚来,来日方长,慢慢说也不迟。
“再往北,就是海。”我说。
“海?”她猛地转过头来,红色的眼睛里映着窗外的灯火,亮晶晶的,“海不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吗?”
“不远。”我说,“明天天亮了,就能看见。”
她张了张嘴,又闭上。半晌,轻轻“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我带她往洗漱间走。她一路安安静静的,走到门口,却忽然回头,又望了一眼窗外那片黑沉沉的夜色。
“海……”她小声问,“明天真的能看见?”
“能。”
她这才弯起眼睛,跟着我进了洗漱间。
叶逢春盯着眼前的镜子看了很久,忽然笑了:“我从来没看见过自己长什么样。”
“是没镜子吗?”
“有镜子,但没有这般清楚的镜子。”
“那现在看清楚了,觉得怎么样?”
“很好看,”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笑靥如花,“真的跟仙子一样!”
“嗯。”
她的话,一点也不夸张。
我拿起牙刷,这才想起家里好像没有多余的牙刷。家里从来没有客人上门,更别提借宿了。
我一边将备用的刷头找出来一边随口问:“你平常都怎么刷牙的?”
“用跟你手上这玩意差不多的刷牙子。木制的,毛用马尾或猪毛,蘸牙粉刷。不过嘛,我都是用手指蘸清水刷。你看,效果也不错吧?”
她对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牙齿整整齐齐,洁白如玉。
“嗯,不过用这个牙刷的话,会更白更好看。”
我先刷牙,让她看我是怎么用的,随后将刷头换成新的,挤好牙膏递给她:“虽然这也是用电的,不过不会炸,你放心用。”
她依葫芦画瓢地刷起牙来。毕竟是头一回,弄得泡沫满嘴都是,连鼻尖都沾了一点。她对着镜子,故意“咕噜咕噜”地漱口,把水含在嘴里,鼓起腮帮子,冲我眨眼睛。
要不要给她买个普通牙刷呢?电动的,她怕是要玩上一整天。
但刷完牙的她,只拿起我的杯子,漱了一口水,连嘴角的泡沫都没擦,便笑得灿烂:“真好玩!”
看来还是得买电动的才行。
洗漱完毕,我刚打开房间门,她便一下子扑上了床,拖鞋也没脱。
家里是有空余的房间,不过只当杂物间用着。夜半三更,太麻烦,反正我的床够大,便让她先同我对付一宿。
“嗯,睡觉。”我应和着,将她脚上的拖鞋拔下。
“咦!这是花吗?长得真好,还有一个小小的花苞呢。”她翻了个身,视线正好落在床头那盆水仙上。
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果然,有个花苞藏在叶片里。
我本以为它不会再开了。没想到这么顽强——比我更热爱生命。
“水仙。春天开花,白色的花。”
“水仙?那为甚么种土里?”
“也能种水里。但土里的能比水里活得久——水里能活一年左右,土里最多能活五年。”
“哦哦,水仙,水里的仙子。真好听的名字,开的花肯定也很好看。我们一起等春天!”
“那可能还是它的花开得早些。”
“那就让它的花祝我们到春天!”
“随你。”
我的目光落在桌上那封遗书上。纸页被台灯压着,露着一角。
今天零点以前,我以为它今晚就用得上了。现在它躺在那儿,像一封寄不出去的信。
忘记收了。明天再说吧。
我打了个哈欠,躺上床,与她盖上同一条被子。
刚一熄灯,她便一下子抱了上来,双脚紧紧缠着我。
“是觉得冷吗?”
“不。”她摇摇头,“只是这样我能安心。”
我虽有些不解,但也没再多问。十六年来,这张床只睡过我一个人,我的房间,也只进过我一个人。而今夜,床上多了一团暖暖的、会呼吸的小白兔。
说不上来为什么,倒也不觉得讨厌。
我将她的小兔头揽进怀里,揉了揉,安抚道:“安心睡吧,我在。”
“嗯。你可一定要在哦。”
“我会的。”
她这才放心地闭上眼睛,在我怀里蜷成一只白色的团子。
我抱着她,看着她的睡脸。
雪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落在她脸上。她睡着的时候,眉心是松开的,嘴角还带着一点翘——连睡着了,都像是在笑。
冬至的夜,是一年里最长的一夜。
而这一夜,是我睡得最安稳的一夜。
因为从今天起,每一天都是有奔头的一天——有人跟我一起数,一个九,两个九,一直数到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