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
为了早些赶到大理城,叶流芳抄了条近路。大理城外有一片密林,沿林中小路穿过,能省不少时间。这是她前天在茶摊上歇脚时听说的。早先她累死了一匹好马,身上的余钱不够,只能用脚走,进树林前本有些忐忑,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踏上了小路。她暗自想:从长安到这儿一路都无事,不至于临了却遇上麻烦,何况这里离大理那么近,贼人应该不敢这么猖狂。她第一次离家出走,虽没有江湖经验,但好在天性不喜多管闲事,遇到情况先想着自保,这才一路平安,顺利来到大理城外。她沿着小路走下去,途中除了蝉鸣鸟叫外,只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于是渐渐放松了警惕。
“喂,中原人!”
忽然从她头顶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清脆如铃。她猛地一惊,抬头望向声音的来处,只见一个异族打扮的少女倚坐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叶流芳见过这种服饰,她母亲是大理的苗族人,她曾在母亲的画像上见过近似的装扮。因此看着那少女,她心里蓦地生出一丝亲切来。
少女伸手指向她身后:“你落下东西了。”叶流芳不疑有他,毫无戒备地扭头察看,结果遭了暗算,穴道被封,一时动弹不得。少女于是从树上跳下,落地时几乎没有发出声响。叶流芳懊悔地闭上眼睛,这姑娘的轻功比她好上太多,她恐怕应付不来。少女撒下一把小石子,拍了拍手,避开叶流芳的目光,走到她身旁,取走了她肩上的包袱。叶流芳更加沮丧,急忙恳求道:“这位姑娘,你若是想要钱,我身上有些散碎银两,你尽可以拿去,但这包袱里的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还请你不要拿走。”她以为这个少女没有出手伤人,或许只是求财,是个可以讲道理的人,可谁知少女听了她的话,先从她腰间摸走荷包,又扯下她腰上悬着的玉佩,最后还把她的包袱摊在地上揭开,仔细翻找了一通。
“你——”叶流芳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气急败坏”,却又不能发声,只因那少女又从地上拾起一枚石子,反手掷向了她的哑穴。好在少女出手不重,石子也不很锐利,只打得她身上钝钝的疼,没有受伤。她此番离家走得十分匆忙,包袱里除了所谓重要的东西外,只有几件换洗的衣裳。而那重要的东西竟是几件做工精细的银饰:一支钗子、两只手镯和一副耳环,一看样式就知道不是中原人的东西。
只听那少女笑道:“原来是个小贼。嘻,那我是在做好事啰。”叶流芳这下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没想到自己竟被当作盗了苗人首饰的窃贼,还不能分辩,只能干着急。少女系好包袱,背到背上,仔细打量了叶流芳一番,然后又取走了她腰间的长剑。长剑出鞘,少女屈指弹了弹剑身,自言自语道:“剑倒是好剑。”接着便把剑收回鞘中,提在手上,转身离去了,去之前还幸灾乐祸地留下一句“别担心,你的穴道半个时辰后自会解开”。
叶流芳被留在原地,心中又气又急。这位不讲理的强盗姑娘把她全身的财物都抢走了,还点了她的穴道,只差没伤她性命,可眼下这情况跟要她的命也没什么分别,万一哪个大汉从此经过,见色起意,她就不活了。以前她总听人说苗人民风剽悍,但并不相信,因她母亲温柔贤淑,和汉人女子一般,并无二致。如今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她本打算进城后先找家客栈住下,等办完了事就及早离开,没想到还没进城就落得身无分文,只好先去投奔舅舅。至于那强盗姑娘,她或许就住在大理城中,到时可以先四处打听一番,等找到了人,定要好好教训一通。胆战心惊地苦等了半个时辰后,穴道终于解开,叶流芳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跌得灰头土脸,浑身又酸又疼。这副模样要是被她的未婚夫瞧见,定会大呼上当受骗,用不着她逃婚,自己就会退婚了。
叶流芳整理了一番仪容,进城来到桑家大宅外。家丁见她衣着朴素,表情狼狈,差点把她赶跑。幸好遇上一个正要出门采买的丫鬟,知道她的身份,她这才得以进门。丫鬟引她去正厅见桑家老爷,她的舅父桑敬言,半路上笑着问道:“表小姐不记得我了吗?”
“你是?”叶流芳有些犹豫。她上一回到桑家来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我是双鲤呀,小时候小姐跟我总捉弄您来着。”
“我想起来了,你们这两个坏丫头!”
“嘻嘻。”
“你家小姐呢?”
“小姐这当儿不在家……”
“是吗?她去做什么了?”
“小姐她——”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正厅前,双鲤还不及把话说完,桑敬言就迎了上来,她于是行了个礼,先退下了。
“昔儿,你知不知道,你爹都急死了!”桑敬言唤的是叶流芳的乳名。这乳名和她的名字一样,都是她母亲给取的,合在一起便是“昔日流芳”,意为过去的美好,不知是在怀念什么。
“舅舅……”叶流芳脸颊发烫,低着头不敢正眼瞧桑敬言。桑敬言平日十分疼爱这个外甥女,叶流芳也很敬爱他。这次到大理来,她本不想让舅舅知道,若不是因为遇到了劫匪,她是断然不会来向舅舅求助的。她不愿糟蹋自己在舅舅心中的形象,可逃婚不是件小事,也不知他会怎么想,是否已经当她是个叛逆乖张的坏丫头,要把她绑了送回家。
“你才走没几天,我就收到了你爹的飞鸽传书。这些日子江湖上已经传遍了,说叶家小姐逃婚出走,叶大侠正派人四处找寻。我想你已经没有别的亲人,只可能来大理找我,果然!”说到激动之处,桑敬言猛一拍掌,两手一摊。
“舅舅,求您了,千万别告诉爹我在这儿。”
“你爹早就料到了,信里说已经派人来找了。你的脚程恐怕最多只比他们快上一两天。”
“我——我就呆几天,把娘的遗愿完成了就走。”
“你娘的遗愿?”桑敬言有些吃惊。
“年初我收拾娘的遗物时,发现她竟留了一封信给我,叫我拿上她年轻时穿戴的首饰,在大理附近给她立个衣冠冢。我知道这不合规矩,可这是娘的心愿,我想帮她完成。这次离家,我不光为了逃婚,也想把这事办了。”
“这简单,我立刻吩咐下去叫人准备。只是听你话里的意思,办完了事你也不打算回家,是吗?”
“一时半会儿还不知办不办得成呢。”叶流芳的头埋得更低了,“娘的遗物让我给弄丢了。”
“怎么回事?”
“我在城外遇上劫道的,包袱被抢走了。”
桑敬言先是一惊,然后哈哈大笑:“你爹因为你逃婚一事已经丢了半张脸,这话要是传出去,他另外半张脸也要丢啰。”
“我……”叶流芳捏住衣角,心中羞愧难当,“舅舅就当我没来过吧,我只住一晚就走。”
“慢着,难道那劫道的只抢了你的包袱?你身上可还有多余的盘缠?”
“没了。”
“唉,傻丫头,你就先住下吧。等你爹的人到了,舅舅替你打发他们便是。你放心吧,这事舅舅保你,你爹的做法我早就看不惯了,若是你娘还在,一定不会答应这门亲事。”
“多谢舅舅!”
听到舅舅这样说,叶流芳长舒一口气,跟着他去到西厢的客房,一路有说有笑,问起舅母身体是否安康。谁知舅舅却说,她的舅母眼下正住在崇圣寺,成日吃斋礼佛。
“好端端的,舅母为什么住到寺里去了?”
“都是叫清儿给闹的。说来话长,哪日得空我再细细讲给你听。你先把这身衣裳换了去,好生休息休息。”
叶流芳沐浴更衣后,犹豫再三,虽然心里怕极了父亲,却还是决定向他报个平安。她思来想去,心中有千言万语,可落笔只有四个字:平安,勿念。封上口,走出房,正好遇上一个小厮,便叫他把信拿去寄了。她不愿麻烦舅舅的人,打算自己找回包袱,桑敬言于是差人送来银两,以便她查访强盗,她拿了一些揣进怀里,上街去了。
上一次离开长安时,叶流芳才只有六岁。长安城富庶繁华,是大理城远不能及的,但她此刻漫步街头,却觉得眼中一切都更加新奇有趣,毕竟在这里,再也没有人严苛地管束她了。往日她鲜少出门,即使得了机会,身旁也总有父亲派来的人看顾。今日终于摆脱了。她心里是怨恨父亲的。她父亲在她年幼时还没有后来那么严厉,会甜甜地唤着她的乳名,手把手地教她扎马步,挥木剑。可等她年纪渐长后,他却像是变了个人,叫她只许读书学礼,不许再接触武功,要她做个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说是只有这样将来才能嫁个好人家。可以她的心性是受不了的,遭了几次毒打后,才终于不得不接受下来。她自从习武以来,心里总有一个角落与江湖有关,时常背着父亲偷偷练习,可惜无人指点,以致于武艺不精,并非是她天生愚钝,资质平平。她自幼在这种情况下成长,逐渐愈发难以忍受父亲的做法,终于赶在大婚前夕逃了出来。这一逃,她就不打算再回去。
为了找回包袱,她沿路向街边的货郎打听,凭着印象描述少女的模样,可像这样打扮的姑娘城里到处都是,问了也是白问,何况她连人家的相貌都没看清,这番追查无异于大海捞针。她猜想少女可能会去典当首饰,正打算去各家当铺再打听一轮,却意外听见了那少女的声音。原来她就在离叶流芳几步之遥的地方买糖葫芦,一口气买了八根,手里塞得满满当当。卖糖葫芦的货郎笑道:“吃这么多也不怕腻唷。”
“吃不完就扔嘛,再说,也不是我一个人吃。”少女说着掏出早些时候抢来的荷包,付了钱。叶流芳躲在一旁看得真切,听得心疼,她一路上精打细算,这才省下这些盘缠,没想到这姑娘倒是大方,竟说什么吃不完就扔了,真是浪费。
眼见少女买过糖葫芦就要走,叶流芳匆忙跟了上去,越走越觉得荒凉,最后来到一个破败的窄巷子口。她担心再跟下去会被发现,一个翻身躲到巷外一间屋顶上,一动不动地伏着,生怕失手打碎瓦片惊动巷子里的人。她满腹疑惑:怎么这人吃个糖葫芦都偷偷摸摸的,还要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难道有人要跟她抢吗?
“是清姐姐!”
“有糖葫芦耶!”
“糖葫芦!”
“清姐姐人真好!”
“乖,都给你们。”
只见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把少女围了起来,叶流芳仔细一数,一共有七个人。少女笑眯眯地弯下腰,把糖葫芦都分了出去,只剩一根拿在自己手里。她着实有些吃惊,想不到这个强盗姑娘还很有心,正要感觉惭愧,却看见自己的荷包被她塞进个头最大的那个孩子手里。少女笑道:“今天姐姐遇到了个送钱上门的小笨贼,这钱你们拿着,换身新衣裳去。”言语间满是得意。
“哗,谢谢清姐姐!”小乞丐们异口同声地喊道。
叶流芳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感到后悔:我惭愧什么,她只是慷他人之慨,还说我是贼,难不成觉得自己是在劫富济贫,用不义之财兼济天下?
她还在腹诽,少女却已经走出了巷子,她快步跟上,不敢离得太近,一路跟到一家客栈门口,直看着少女上了楼才敢上前打听。
“唷,客官您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我打听个人。”
“您说。”
“刚刚上去那位姑娘住这里吗?”
“是呀。”
“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吗?”
“哈!客官不是本地人吧?桑家您知道吗?就城西那大宅子,那姑娘是桑家的小姐。”
“桑家的小姐?”叶流芳大吃一惊,“当真?可她不住家里,怎么跑这儿来了?”
“嗐!您不知道,这桑小姐小时候体弱多病,让家里人给送走了,据说是送到仙山上去了,跟着高人修炼哪。回来之后这身体是好了,可半点小姐的样子都没有,仗着一身武功,成天在外惹是生非,桑老爷又对她宠爱有加,谁也管不住,真真是大理城一霸呀!听说前日闯了大祸,但没人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总之,叫家里给赶出来了。我估摸着是想叫她在外边吃点苦头再回去,不过这算盘是打空啰,她自从离了家就一直住在我们店里,哪有什么苦吃。”
幸亏这个小二知道得多,叶流芳总算明白了:先前在城外打劫她的人竟是她的表妹桑清,桑清被赶出家门,吃住都在客栈里,还时不时地接济小乞丐,开销一定不小,真不知在她之前还有多少人遭过殃!叶流芳越想越着急。桑清年幼时确实体弱多病,可鬼点子却一个接一个,总是和双鲤一起捉弄她,气得她发誓以后再也不要到舅舅家来。没想到这坏丫头长大后更是变本加厉,做起了强盗。
“别告诉她有人来打听过她。”
“这——”
叶流芳无奈地朝小二手里塞了些碎银子。
“好嘞,您就放心吧。”
回到桑家时天已经黑了,叶流芳差人找来了双鲤:“双鲤,我问你,小姐呢,去哪儿了?”
“老爷没和表小姐说吗?半月前小姐叫他赶出门了——”
“因为什么事?”
“小姐差点打死人——”
“什么!”
“是坏人!坏人!是个采花贼!要不是有小姐在,那姑娘可就遭殃了。”
“可是,她下手怎么不知轻重?”
“小姐天生就好打抱不平,功夫又好,干什么不打他?就该叫他吃点教训。要我说,就是真的打死他都不可惜。”
“别胡说。这种事轮不到她做决定,制止了交到官府不就是了?”
“您不知道,那人是城东姜家的二少爷,经常借着酒醉轻薄良家妇女,小姐也是气不过,这才出手的。”
“那姜家不找你家麻烦吗?”
“当然找了,老爷又是赔笑又是赔钱,费了不少工夫才把事情压下去,否则闹上公堂小姐可就惨了。不过小姐现在流落在外,一定也不好受。”
叶流芳摇摇头。看桑清的样子就知道,她不止心里毫无悔意,吃穿用度也没有亏待过自己。
“你放心吧,她没有不好受,只是沦落成强盗了。”
“什么!”
“今日我在城外被人劫走包袱,抢劫我的人就是她。”
“不可能!小姐她——她虽然是有些——可她绝不会做这种事情!”
“你没打听打听她现在在哪儿吗?”
“我不敢,老爷不许我们探听小姐的消息。小姐或许也躲着我们,我常常上街买东西,一次也没见到过她,都不知她还在不在城里。”
“她就在城里,而且逍遥得很。”
“可是表小姐和小姐这么多年不见了,竟还认得出来?没有错怪小姐吧?”
“没有,真的是她。只是这事你不要和舅舅提起,我还要查一查,也不知在我之前她还做过什么坏事。”
“不会的,真的,表小姐,小姐不是那种人。”
“但愿如此吧。”
叶流芳终于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竟有些无言。她不想承认,其实她十分羡慕桑清。她也想仰仗一身好武功惩恶扬善,锄强扶弱,可这一路走来,每每遇上麻烦事,她总是唯恐避之不及。想到这儿,她又怨恨起父亲——他虽然教过她一些功夫,却又不至于让她有能力反抗,这才能硬是逼着她做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以致于她现在行事总是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若是能像桑清那样,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做,该有多好。
再说桑清的样貌,她当真是女大十八变,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和小时候完全不同了。叶流芳还记得,桑清以前身体虚弱,样子瘦小,眼窝深陷,可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总是滴溜溜地转,一看就知道是个鬼灵精,总是乐此不疲,想方设法地支使双鲤捉弄她。她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桑清这样讨厌她,竟会把捉弄她视为一种乐趣。六岁那年在桑家的两个月简直好似一场噩梦,她至今还会偶尔在夜里梦见那时的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