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拿什么和她在一起?”
又是一年盛夏,6月份的M市闷热潮湿,空气中的水分顺着毛孔侵入皮肤里,和正在往外冒的汗珠融为一体。粘腻的皮肤被店里的空调一吹迅速蒸发掉,徒留盐分挂在汗毛上,搞得人皮肤紧巴巴的不舒服。洛池坐在咖啡店里靠窗的位置,转脸看着窗外步行街上人来人往不知在想些什么。
“今天怎么有时间出来逛?”
宋芊边落座边摘掉墨镜,言语间很是意外。
洛池收回散漫的视线,对两人笑笑:
“就是突然想来走走,你们俩现在算是守得云开了,下一步什么打算?”
“嗯,我要在M市落户,宋氏的产业我拿下一半,剩下的稳住脚再说,我还欠你两个单子,你什么时候要?”
“不急,你先站稳了再说,既然你要在M市扎根,景江那套房子就送你了,就当是我……和谣谣给你们补的嫁妆。”
宋芊笑盈盈的看着洛池:“真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唯一想着给我添嫁妆的竟然是你。”
洛池没接她的话,反而揶揄她道:“听说你把萧氏都买下来了?”
宋芊笑得特别嘚瑟:“嗯,买了。萧詹那个老匹夫,见天儿用我媳妇赚的钱养他私生子!还好意思拿我俩的关系说事儿!以后他再欺负我媳妇,我叫他全家喝西北风!”
“你就不怕萧岚夹在中间不好做人?”
宋芊搅和着被子里的液体,闻言极为愤愤不平:“那也得萧詹拿她当人!哪有亲爹给自己闺女介绍相亲对象介绍到宾馆去的?!我宋家卖女儿都卖出口碑来了,也不见做得这么下作!”
洛池知道她这是气狠了,自觉闭口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场面一时沉寂下来。宋芊掀起眼皮瞟洛池,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过了能有一分钟,到底没忍住问了出来:
“你和洛谣……就这么完了?”
洛池低着头,静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眉眼呈现出状似悲伤的弧度,语调萎靡:
“宋芊,我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我去找过她,她不想见我,宁愿躲到丛林里去野营半个月也不肯见我,我该怎么办?假如梁天歌没对我说那样的话,可能完了就完了。但是现在,我不想完了,我不认!”
宋芊看着洛池的眼睛,她懂洛池的怯懦,也懂洛池的不甘。正因为知道洛谣也有可能抱持着同样的喜欢,才会愈加瞻前顾后,生怕说错一点做错一处,就莫名耗尽了洛谣的那一点“可能”。然而不说不做,眼睁睁看着“可能”变为“不可能”,那简直就是自虐!
宋芊说:“她是你妹妹。”
洛池一抖,手里的汤匙掉在地上,待她弯腰捡起来的时候眼神已经没有之前的彷徨:
“是呀,她是我妹妹。”
就算两人抛去所有情感和身份,洛谣还是她妹妹,总不可能永远不回家。再说,洛谣那么恋家的人,那么依赖她,现在独自躲在外面,不是正说明还喜欢她么?不然早就回来了!既然如此,等她回来……不,得尽快勾她回来,免得夜长梦多。到时候,要追求她,像追求恋人那样,不再披着姐妹的皮。如果她不答应……不会的!不会有如果!
************************************************
另一边,沙巴州,京那巴当岸河,洛谣顶着倾盆大雨狂奔回河边的高脚楼,进门时浑身上下的水那都不叫滴,叫肆意流淌。
“我靠!你水鬼来找替身么?”
洛谣咬牙切齿,从怀里掏出硕大的相机,还好带了防水袋,相机没被泡坏:“沈从云!你那张嘴就不能积点德?!”
周彦从里屋出来递了个浴巾给洛谣:“快擦擦。”
洛谣一边擦头发一边和沈从云贫嘴:“你瞧瞧人家!周彦你到底看上这货哪一点?”
周彦笑笑去楼沈从云的肩膀,一米八几的个头伫立在屋子里活像个柱子:“大概……每一点?”
沈从云笑得特别妩媚,伸手偷偷拧周彦的腰。洛谣简直没眼看,直慨叹自己当初怎么就那么缺心眼和这俩男人组队探险,每天被强塞狗粮,避都没处避。她顶着浴巾摸到厕所去,这身上里面是汗,外面是雨,两者混在一起那味道直上头。
她洗了个不怎么热的热水澡,出来的时候周彦已经准备好饭菜,还很贴心的给她熬了姜汤。洛谣饿了一整天,当即坐下来大快朵颐。
沈从云问她:“你背包呢?诶?我记得你出去的时候拿雨衣了呀?”
洛谣满嘴的食物,含含糊糊道:“被红毛抢了!”
“噗……”
沈从云一口热汤喷出来:“哈哈哈哈,你是不是傻,让一个红毛猩猩欺负成这样?诶你祖上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气死?白白进化了这么多年。哈哈哈哈哈……”
这屋子太小,沈从云夸张的笑声震得洛谣耳膜疼,她想不清楚怎么当初诙谐幽默的少年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回想遇到沈从云的时候,那是15个月以前……
彼时洛谣刚从撒哈拉出来,累得话都不想说,飞机落地等车的功夫她便睡了个昏天暗地。醒来的时候,就随身的包还在,剩下的什么都没了。身份证件、摄影机、手机虽都还在,可现金衣物都在行李箱里。她举着手机一时满目无措,撒哈拉一年多她一直很小心避免这种状况,没想到刚到这边就栽了跟头。
她打给了洛池,电话接通的一刹那她突然捂住嘴巴,眼泪不要钱似的往下砸。
“喂?”
“喂?”
“……”
“谣谣?是你么?”
“出什么事了?”
洛谣听着洛池熟悉又急切的声音,求助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事实上她什么话都没有说,掐断电话蹲在地上哭得凄凉。
“洛谣?还真是你!”
沈从云和周彦勾肩搭背,一人背着个硕大的登山包,身后还拖着目测能装下个洛谣的箱子。
“给你。”周彦递了面巾纸过来。
洛谣眨着挂泪的眼睛看了沈从云半天,沈从云噗嗤一声笑出来:
“不是吧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沈从云啊。”
洛谣想起他来,先背过身去抿鼻涕擦眼泪,又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状况。
沈从云讶异:“你自己跑来这么远?还这么久?你家里也放心?”
洛谣撇撇嘴没吱声。
沈从云后退一步,抱着手臂上上下下打量她:
“行啊你!该不会……你性取向也有点问题吧?”
要说洛谣这人脑回路清奇,一般人听到这话重点都是放在”性取向有问题“上面,可洛谣问的是:
“什么叫‘也’?”
话一出口,她自己也反应过来,看看周彦又看看沈从云:
“真没想到……”
周彦和沈从云是一对,沈从云父母逼婚逼得厉害,实在没办法了,两人这算是“私奔”。他想着能逃一时是一时,躲到雨林里来,总不会被抓回去。鉴于洛谣眼下的状况,两人很愉快的“收留”了她,从此开启没羞没臊的喂狗粮生活。
三人找到河边一处民宅,说是民宅其实也都是做游客生意的,一家四口在河边盖了一溜状似高脚楼一样的房子,自己住一幢,剩下的租出租。房子里里有一个气泵船,一家子人包括孩子都能做导游。
他们隔壁住着4个大爷大妈,来雨林里拍鸟,他们到的时候这四位已经住了半年。洛谣跟着导游进了几次林子,又跟着大爷大妈们厮混,她在撒哈拉已经有一身不错的野外求生本事,两个月下来已经可以独自进出雨林,除了蚂蟥让她恶心,蛇鼠蜥蜴什么的她是不怕的。
出乎意料的是,一只同为灵长类的红毛猩猩貌似对她尤为感兴趣,一照面就上来“调戏”她,扯她的头发。猩猩力气很大,而且有一个神技--它会用两只脚抓住你的两只手,然后空出两只手来调戏你。
洛谣暴脾气上来,想说我一落地就被人给坑了,还能再让你这没进化的猩猩欺负了去?这就跟红毛杠上了,结果一来二去没占着便宜,包让猩猩抢了三回。这红毛还嘲弄她,将她包里的内衣内裤全拽出来荡着树枝满雨林的洒。洛谣气不过,不惜在雨林里安营扎寨也要和红毛斗一斗。
洛池费时费力找到这儿的时候洛谣正在林子里和红毛较劲,洛池事忙,等了一个星期就回去了。真不是洛谣不见她,实在是……手机被猩猩抢了……等她出来的时候,洛池已经回去了。沈从云看见她得知消息后落寞的神情,悄摸摸的问她:
“你喜欢她吧?你姐。”
洛谣苦笑一声,就算是默认了。
沈从云啧啧称奇:“禁忌恋诶,你可以!我看好你!”随即又正色问她:“喜欢为什么不在一起?家里阻力大?”
洛谣说:“我拿什么和她在一起?她那么优秀,我呢,只会缠着她给她拖后腿。更何况……她喜欢的不是我……”
这句话沈从云至今记忆犹新,洛谣吃完饭,他突然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肃着一张脸问她: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还是你下半辈子就想这么和红毛纠缠下去?”
洛谣看着他说:“沙漠、雨林、冰川,这是我的梦想,等都见过了,再说回不回去的问题。”
沈从云挑着眉看她,颇有些审视的味道,说出的话依然欠揍:“行!可以,自信多了。真没想到,你身为人类竟然在猩猩身上找到了自信。”
洛谣白了他一眼,自觉收拾碗筷去洗。在撒哈拉的时候,她用的是洛丰年给她打的钱。来雨林以后她把在撒哈拉的经历整理出来,配上自己拍的照片发给旅行杂志社。自打洛池来那次起,她就没再用过洛丰年给的资金,靠稿费过活,收入还算能养活自己。
她坐在简陋的书桌前,把这些天拍的照片整理出来,写下她和红毛的故事。就差一点了,再过几个月就能去南极,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传说中的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