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此情
陈九歌说:“江时汐,我特别喜欢你。”
此时月上枝头,大概是个适合青年男女幽会的日子。他们翻过墙,偷钻窗,或在河边溪边,月下花下,互诉衷肠,约定终身。这日子真好,江时汐觉得,适合喝酒讲胡话。
但今天喝了酒的只有自己,没有陈九歌。
自己回来以后,陈九歌在宴上多留了一个时辰,江时汐却并未在她身上闻到酒味。陈九歌说出这句话,清晰平静,如珠如玉。
无头无尾,单纯表达。
江时汐这才发现,二人在一起相处十年,什么事没干过,可唯独没听过一句“喜欢”。就好像是两个能喝酒说说话的家伙,年少无知,寂寞荒唐,排遣时光。她很多次于梦中醒来,夜色下的情人还皱着眉头,江时汐就会不自觉亲上去,蜻蜓点水,怕被她发觉心意。
她要是知道自己喜欢她,多尴尬。陈九歌天天就爱讲什么道德道义,人间悲苦,不太像一个会谈情说爱的人。
陈九歌坐在她身边,两人正对着窗。没有酒,没有歌,安安静静的空山月夜。精心打扮过的文人,难得露出了一点害羞,九分坦荡。江时汐知她还有话语,便等着,没有动作。
陈九歌轻笑道:“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这人,是真的瞒不住心思。我本来以前想,我们就一直一直这样走下去,你哪天会忍不住了跟我说?我这次是怕了,怕那天没等到,你先死。”
被点破心思,江时汐的脸瞬间红了。她干笑回应:“这、这酒后劲挺大。就……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陈九歌伸出手,望着自己右手纤细白皙的指节。这双手握过笔,翻过书,又在无数个夜晚白天,檐下林间,和一个不知世事的女子颠倒昼夜,生死尽欢。她想起来,江时汐于此道上学的很快,在自己第一次和她酒后胡来后的第三天,就被这人后来居上了一次。她也算风月帘内好手,多的是夫人栽倒在文人的手下。可那一次着实让陈九歌赞叹,江时汐的聪明,可真不会用在正道上。
可能是那一次吧。
那个时候大家多年轻,对喜欢的心意懵懂不清。觉得知己之情算喜欢,知遇之恩算喜欢,灵感源泉算喜欢,依赖不舍算喜欢。所以江时汐以为陈九歌喜欢兰幽,陈九歌以为江时汐偏爱宋绯。等到两人都二十七八岁,才知年少荒唐处,便是妄断心意。
陈九歌靠在了江时汐肩上,笑骂:“老子还有不知道的事?老子无所不知。”
那好吧。
江时汐握着她的手,说:“其实我挺喜欢这样的。但是我手上练刀,茧子多,怕磨到你,就不太敢。”
“那你还喜欢什么样的?”陈九歌凑近,贴在她的耳边询问。
江时汐的脸越发红,像少年不懂事,第一次给喜欢的人表白一样,支支吾吾说:“就……都喜欢。亲吻你,拥抱你,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和你做到不分晨昏。给你抓野鸡野鸭烤着吃,看你对我念叨我听不懂的道理。喜欢你写书的样子,喜欢你高谈阔论的样子,喜欢你野心昭昭,还有不合时宜的文人脾气。”
陈九歌沉默了一下,说:“我也是。”她又深吸一口气,似乎是鼓起勇气才说:“我喜欢和你睡在一起。喜欢你的唇齿,你的手指,你的腰肢,你的作弄。你上次喝醉了,非要在我身上画画,那枝梅花画得好看,我却不肯直说,偏要装作嫌弃你的样子。其实,我心里很高兴,你要想画……以后都可以。”
屋内的烛火点得昏暗,就着微光,二人终于看清了彼此的神情。
江时汐忽而心中一颤。
她看清了,面前的人,眼里难以抑制的欲望。
江时汐觉得自己读书少,总难描绘那样浓烈的眼神。她知道,这是有情之人的神色,像永远的黑夜席卷大地时,硬生生冲破黑暗的星光,倔强而闪烁,偏不认输。陈九歌其实不如她洒脱,因为她读书,知道何为君子之举,知道何为俗世不容。她只是不服这个世间的道理,所以偏不听君臣父子,不信伦理纲常。江时汐从前看她的双眸,像潜藏着无尽的不甘,如潜龙于渊,总破不了那么个水潭。
现在不一样了。陈九歌望向自己的眼神,毫无保留,毫无掩饰。那是明明白白的欲望,她在说,我喜欢你。
江时汐隐隐觉得自己悟到了什么,有什么难以言喻的东西直冲于顶。还差一点……差点什么?
算了不想了。这么好的时候,想这些做什么。
今夜还很长,有的是时间。今后也很长,多的是闲情。
这人间美景,山河好月,不会辜负任何人,也不会被人所辜负。无论人间是乱是平,世人是悲是欢,总不会互相打扰的。所以任凭山谷森森,清泉潺潺,自夜深流淌到了清晨。飞鸟穿梭期间,两两自林中扑出,又扎入叶里。风和光影不懂这些,于是随意地拂过照过,不管会不会吵到安静的深山。但应该不会,因为这都是大道自然,都是日月更替中的好时节。四季将轮转,岁月将老去——
而我现在就很喜欢你。
她们都这么想。
两人在无事楼中安定下来,每日陈九歌会去替方哲整理案牍。陈九歌说,她答应了这二人,从此为木辰虚帮忙,换得在楼中长住。江时汐只管好好养伤,不用关心别的。答应了方哲的事,江时汐会做。她知道自己师父云游四海,狡兔三窟,从来都没人找得到她。不过每年白露,华颜都会回到淳城小巷,画一幅画。于是江时汐告诉方哲,等白露时至,便持自己书信去找即可。
至于师父会不会提刀把来人砍走,那就不知道了。江时汐没补这句话,她觉得方哲也明白师父的脾气。果然,接过书信的方哲,眼里也多是无奈,但仍旧道谢,因知江时汐也诚心努力了。
江时汐闲来无事,又不好去打扰陈九歌的工作,只好每日对着楼中侍女画画。原本侍女对新来的二人颇为害怕,毕竟她们从未照顾过一个浑身刀伤的江湖客。但江时汐高高兴兴地给她们画人像,一来二去,竟也和这些年轻人打成一片。
楼中侍女最大也就十六岁,来自不同小城。她们皆是因流寇作乱,被方哲救助的孤儿。无处可去,无家可归,而楼中也算待她们不错,她们便没有寻常大户人家侍女的拘束与奴性,反而尚有天真。
“江画师,其实我听说过你们的。”年少的侍女才十四岁,神秘兮兮凑到江时汐跟前说,“我老家在佛沙,我后来确认好多次,发现你们真的就是城中人说的两位先生。”
江时汐一愣:“啊?什么?我和九歌已经四年没回那儿了。”
侍女睁大眼睛,说:“千真万确。佛沙城后来多了不少儒生,原本是在各种寺庙里替人写信,后来便开始教城中孩子读书。我们城中百姓很是感激,问他们出自何门何派。他们说,无门无派,乃是旁边那个差点被灭了的莲花村还是莲鱼村的……幸存者。他们的师父,一位是女道士,教他们识字;一位是女画师,教他们画画,教识字的那位姓陈。”
江时汐没想到,昔年为了安稳度日的一点无心之举,居然还有这般影响。她低头,笑了笑:“那佛沙城的人们……日子好过么?我记得圣人信佛,又花好多钱修缮了城中佛庙。”
侍女听得此话,原本的天真的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总不是我们城中百姓的钱。官府天天催税,不交便打。而我……我父亲好赌,母亲去得早,本想把我卖了,交税给官府,谁知来不及卖,便被打死了。他活着的时候天天打我,他死了我居然没有难过。恰好此时遇到了方公……”
江时汐沉默,拍了拍小侍女的头:“知道了。来,你说说你母亲的样子,我替你画一张。”
小侍女抬起头,眼睛骤然一亮:“真的?”
江时汐说:“真的。我在佛沙城住过,说不定在街上偶遇过你的母亲呢。我十年前去那儿的。”
小侍女眼圈一红,道:“是……我的母亲,是八年前走的。”
江时汐铺开画纸,招了招手说:“你来研磨,告诉我她的模样,好不好?”
这天夕阳西下,陈九歌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江时汐在那儿画画,一位小侍女一直用手比划着什么。
侍女说:“她的眼睛和我一模一样,我周围都这么说。画师你瞧我的眼睛。”
江时汐打量片刻,点点头,便在画中女子面上勾勒出一双杏眼。陈九歌绕过去,在桌案对面对坐,望着这图,再看看侍女,发觉并非同一人。江时汐说:“九歌你忙完了?我在替这丫头画她亡母,不知最后像不像。”
陈九歌问:“你就凭别人的描述……画画?”
江时汐提笔沾墨,在女子的眼中点上了睛。那一瞬,画中女子便灵动了起来,巧笑嫣然。小侍女拍着手惊呼:“是……是我母亲!我六岁她去的时候,与这画中差不多样子……画师还要画的更美些呢。”
江时汐侧过头,对小侍女笑笑:“不急,等画干了,你便拿走。我画的有几分相似?”
小侍女想了想,说:“至少有五六分了。画师毕竟未见过我母亲,已经让我可全思念之情。我……我不甚感激。”
江时汐却好像不太满意,追着问:“那……那哪里还不像?”
小侍女盯着画中之人,仔细想了想:“我母亲从来操劳,所以比画中显得老,没有画中夫人美……也许,她初嫁时,未受我父亲折磨,也该是这样的……”
“原来如此……”江时汐放下笔,怔然出神,开始想着小侍女的这番话。
侍女不敢言语,坐在旁边,凝视着画,暗自擦了擦眼泪。
见她如此,陈九歌就知道,江时汐又开始沉思。这时候谁都别打扰她最好,陈九歌便将画递给了小侍女,悄声道:“你先走,时汐还得琢磨一会儿画画呢。”
江时汐这一沉思,便沉思到了夜晚。陈九歌从来不会打断她,也不会等她,自己吃着饭,倒着酒。等江时汐总算回过味来,看着满桌吃了一半的菜肴,以及陈九歌手里那壶酒,才叫道:“九歌,你又偷喝我的酒了!”
“什么你的酒。你仔细看清楚,这是今天木先生给我的,你那壶你放哪儿了,自己想想。”陈九歌白了她一眼,继续自斟自饮,“怎么,想清楚了没?”
“啊?”江时汐刚给自己倒上一杯酒,还在呆滞之中。
陈九歌倒拿筷子,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你第一次照人描述画画,自然不会八九分像。你在想什么,悟出哪儿出了问题吗?”
敲得倒不疼,江时汐揉了揉自己的头,说:“悟到了。我从前只画美人,所以不太会画寻常妇人。无论怎样落笔,都是仕女神仙之貌。我最近觉得自己画美人的手法倒熟练,再进也不能了。或许我该试试走出去,看看百姓模样,才能揣摩出如何画她们。”
陈九歌伸出手,揉着自己刚才敲她的地方。文人的手总是温柔冰凉的,江时汐觉得,被她摸着十分舒服,像轻柔的羽毛滑过肌肤。她享受地眯起眼睛,跑到陈九歌身边坐下,靠在她怀里说:“对对对,你刚才那下敲得可疼了,多揉揉。”
陈九歌气得打算再敲一下,手悬在空中,又舍不得似的放下,一边冷哼一边继续给她揉:“你知道为什么宋绯说你不懂人间了吧。你现在能了悟此处,倒还不晚。不过我也惊讶,你第一次这样作画,就画出了旁人五六分相似,可见你这人作画,确实是有天才的。”
江时汐在她怀里伸了个懒腰,说:“那当然。我刀法平平,不爱读书,既不算计人心,也不揣度世情。有如此所短,必他处有长。所以说,可能老天看不过去,就让我丹青一道,有些怪才吧。”
“你别以为我没听出来你前半句说的是我。”陈九歌夹了一筷子青菜,喂到江时汐嘴里。
江时汐皱着眉:“不想吃菜。”
“不行,上次大夫看你的伤,说还是要少吃鸡鸭鱼肉,多吃蔬果清粥。来,这两碟子菜,今天一根都不许剩。”陈九歌总算笑了,笑得不怀好意,将面前一碟野菜一碟青菜放在了江时汐面前,补充一句,“吃不完,别想上床。”
等江时汐吃蔬果吃到腻,吵着要吃烧鸡烧鹅的时候,也到了白露季节。大夫拆开她手臂上的绷带,查看伤口,点点头道:“忌口保持得不错,所以你的伤比旁人愈合快些。娘子也是大难不死,当初伤口迁延日久,炎热季节又化脓溃烂,原以为活不下来,或日后难以握刀。如今看来,娘子左臂恢复得很好,若还欲双手持刀,应无大碍。”
陈九歌很得意:“我管的,不然她早就去楼中厨房天天偷鸡。”
江时汐鼓起双颊:“我……我才不会去偷。”
“嗯,你会骗着那群小侍女,给你端过来几盘。你说说这几个月,被我看见多少次了?”陈九歌说得不留情面,那大夫一把年纪,在旁边也笑了。
大夫收拾药箱,道:“多亏陈道长在此。对病人而言,心情舒畅颇为关键。有道长日日令江娘子喜笑颜开,自然对伤口恢复大有裨益的。在下这次写个温和些的药方,就可以……不加那么多蜂蜜了。”
江时汐惊讶:“你……你怎么知道我加蜂蜜的?”
“我偷偷问的。”陈九歌说,“怕你乱加东西,吃出毛病。大夫说不要紧,我才睁只眼闭只眼,看你往一碗药里平添半碗蜂蜜。”
“哦……”江时汐仿佛一个做错事被发现的小孩子,尴尬地搓着手,坐在那儿不知所措。
“哈,怎么这么大的人,还怕喝药?”
忽然,江时汐背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江时汐一惊,猛然转过头,起身道:“华颜?”
陈九歌也愣住了,她听说过许多次华颜的名号,但的确算第一次见到此人。
来者虽是女冠,也仅有一莲花玉冠,并未着道袍。她穿着素白的衣裙,倒比之道袍,更有出尘绝世之感。华颜的年纪已经四十多,却还是朱唇青丝,未见老态,反如陈九歌的姐妹一般大小。与江时汐一样,华颜也带着刀,这便更加不伦不类了。道士多携剑,偏她用刀,是以江湖上,道门亦不屑于她。
明丽的女子走上前,说:“你们这山可真难爬,我收到信赶过来,花了两天多。有吃的喝的没有?来,时汐你给我备上。”
江时汐白她一眼:“我伤刚好。酒在床下面,吃的自己找侍女要,别问我。”
华颜倒不拘,随即坐下来,脱下外袍,放下刀,笑吟吟打量着江时汐:“没见你怎么伤嘛。几年不见,还白了,怎么没长高?”
“二十七岁的人,你长高一个给我看看?”江时汐不忿。
陈九歌看着这两个一遇上就唇枪舌剑的师徒,便明白了什么叫做有其师必有其徒。她无奈地搬过酒,放在了师徒二人的案上,道:“华道长好。在下陈九歌,幸会。”
华颜点点头,笑得灿烂:“我知道你。来一起喝酒,今天我先不去见方哲那小子,先跟你俩喝一晚再说。”
陈九歌惊讶:“阁下知道我?”
华颜先倒了一大杯酒,一边喝一边眨着眼睛。
“对啊,你不是江时汐这小混蛋的钟情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