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陇

第26章 你方唱罢我登场(中)

人靠衣装这句话,的确有些道理。

就好像林一虽然只是个初入江湖的新手,鸡鸣狗盗的事情也从未做过,但夜行衣上身、面罩遮住脸,再往怀里揣上几个火折子,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个从不走空的梁上君子。

不过用姜三的话来说,这也证明了另一件事:林一很有做贼的潜质。

这不是一句通常意义上的夸奖,所以对此林一并没有感到得意。她现在只想尽快搞定姜三交给她的任务。

但林一这个想法其实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姜三交给她的任务,原本就无法尽快完成。

这世上的贼有很多种,有的来如疾风去如闪电,得手第二,安全第一;有的则深谙“好饭不怕晚”的道理,为了探取囊中物, 是愿意多等待些时间的。

前一种贼什么都偷不到的几率比较大,所以大多数做不了多久就要改行,去开个“百分百躲官差教习班”,再请要好的、有些名气的同行帮忙吆喝几声,竖起“三天必成,不成退钱”的旗子,总会有刚入行的蟊贼来颠颠儿交银子。

谁也不能说人是从小偷转成了骗子,因为但凡上了课,蟊贼就会明白“百分百躲官差”的终极奥义:别出手,像先生这样改行开教习班就行了。

所以从教习班出来的贼,祖师爷那套学了两三成,先生那套学了九成九,偷东西时满脑子都是“有声就溜”。

这种艺不精、胆又小的贼,自然很容易就被抓到,不仅容易被官差抓到,还容易被苦主抓到。久而久之,衙门就会给教习班颁发牌匾,感谢他们为社会安定做的巨大贡献;贡献特别突出的,每个月还能领到几两俸禄。

所以能名动江湖的贼,大多都是后一种。因为前一种贼已经吃上公粮,也就不需要名动江湖了。

不过今晚的林一,很幸运地成了后一种贼。

雨已停,秋风瑟瑟,林一足尖轻点、飞檐走壁,与黑夜完美相融,一路畅通无阻,不多时便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作为一个没什么经验的贼,林一当然选择了翻窗入户这一办法。

但翻窗这个办法虽传统,却还是有个不大不小的缺陷。尤其是对没踩过点的贼来说,这样完全无法预料屋内的情况,也就很可能在进屋时绊倒个花盆花几之类的。

如果一不小心再碰碎了什么古董瓷瓶,这天晚上就亏大发了。

好在林一这一脚并没有踢翻古董瓷瓶。她只是左脚踢翻了毛笔架,右脚踩进了盛着墨的砚台里。

这屋子的主人似乎十分外行,在窗边摆着长桌,完全不担心砚台会久遭日晒。

不过林一转念一想,这里的气候也见不到什么阳光,便撇撇嘴抬起右脚,又踩到了那沓洁白的宣纸上。

林一叹了口气脱下靴子,扶正毛笔架,心中暗道:“可惜了这墨和纸,千万别让我赔钱。”

她借着火折子的光打量屋子,没花什么力气就看出,这里的主人是个细心且讲究的人。

床上的真丝被叠得整整齐齐,青瓷枕上雕着两条栩栩如生的龙,铺在脚底的波斯地毯扫得干净,所以上面那头老虎看起来也格外吓人。

林一只要随便从这儿拿一样东西,就够乾安城里一户普通人家吃上一年。

不过她没什么“劫富济贫”的执念,就算她要劫,也是去劫姜三那种“为富不仁”的富。

何况今晚她的目标并不是这些。事实上,连林一自己都不十分确定她今晚的目标是什么,只能先下手再说。

她试探性地在屋内找了一圈,一无所获之后,回头把桌上的宣纸和墨迹收拾干净,一个翻身就坐上了西南角的房梁。

守株待兔是个十分考验耐心的活儿,长夜漫漫,林一并不知道她的兔子什么时候回来,所以没过多久,她的脑子里就开始思考任务以外的事。

她想起了顾罔。


对于姜三安排洛清和与顾罔搭档这件事,林一当然是很不满意的。

因为顾罔是她的师父,并不是洛清和的师父。就算加上顾清婉的关系,也还是她和顾罔更近一些。无论怎么看,都应该是她和顾罔一起行动。

但姜三说这样安排,一是因为相比之下只有林一比较像贼,二是,洛姑娘与顾前辈没有太多关系,不会因私人感情影响效率。

其实这两个理由一个都不成立。

因为顾罔这些年溜门撬锁的事干得并不少,不仅经验丰富,而且成果斐然,不然也不会成为易陇的头号追杀对象。

至于第二点……让洛清和与顾罔在一起,简直就是在考验洛清和的心理承受能力。

洛清和刚识字时,读过《叶公好龙》的故事。

有次顾继明带她和顾清婉一起逛庙会,顾清婉要去买小鸡仔,她则在小摊上翻着本小册子。摊主保证是官坊印的,又只要两文钱,洛清和就买了。

那时她成为顾继明徒弟没多久,每个月零用钱并不多,所以顾清婉一直说自己屋里的书她随便看,也总是不许她再花钱买。

所以洛清和就把这本小册子塞进了袖子里,没让顾清婉看到。

如果当时顾清婉看到了,洛清和立刻就会知道,这小册子不仅不是官坊印的,里面的故事也都是胡说八道。

顾清婉既然没看到,洛清和也就对小册子里的故事深信不疑。

她就是在这本小册子里读到《叶公好龙》的。

小册子里说,叶公很喜欢龙,喜欢到恨不得以龙为妻、以龙为子。他的真情打动了海底的一条小龙,那龙便现了形偷偷来见他,并表示愿意嫁给他。

叶公激动得当时就失去了意识,张着嘴“咿咿呀呀”半天,又昏昏然跑了出去,边跑边叫,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小龙见此情形,以为叶公只是表面喜欢龙,其实还是和别人一样怕他这个异类,心中十分失落。等叶公神志清醒回到家时,那条小龙已经消失不见了。

叶公伤心欲绝,每天都守在小龙出现的那个窗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变成了一尊石像。

此时才得知真相的小龙更加悲痛,降下大雨酿成洪灾,天帝震怒,就派了个小孩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把他的尸体压在塔底,龙筋被拿去绑在了小孩的铠甲。

对于结局,洛清和其实是有些怀疑的。因为她想象不出哪种铠甲可以给小孩穿。

当然,洛清和也明白故事要讲的道理不在这儿。

这个故事讲的是,如果你见到喜欢或者崇敬的人,一定要表现得非常淡然、保持理智,否则让对方误会了,就有可能酿成大祸。

所以洛清和面对顾罔时,总是极力表现得十分平静,除了见第一面时差点叫出来外,其他时候她都保持得很好。虽然也保持得很辛苦。

现在让她和顾罔独处这么久,她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绷不住了。

不过以上这些情况,林一与姜三都不了解。所以林一无法反驳姜三的理由,只好眼睁睁看着顾罔和洛清和一起离开,自己则乖乖穿上夜行衣去做贼。

林一其实很清楚,姜三还有第三点理由没说,也是最直接、最关键的理由:姜三就是不想让自己跟顾罔待在一起。

因为自己要是过得高兴了,姜三就会不高兴。

林一腹诽了几句,却突然听到窗子被“吱呀”推开,一个黑黝黝的人影翻了进来。

林一的眼睛立刻亮起。

作者留言

故事纯属虚构啊hhh切勿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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