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萧】理智与傲娇(01/09)(完结)

第8章 无标题

第六章 失眠


林萧这个人睡起觉来,是十分六亲不认的。我很早就领教过了这一点,有一个学期她睡上铺的时候,我经常听见半夜传来一声闷响,不是被子掉下来了就是手机掉下来了,她迷迷糊糊下来拿的时候没准儿还会一脚踩空,然后整个宿舍的人就这么被她给吵醒。


所以她搬来和我一起住之前,我还是做了一点小小的思想斗争的,毕竟我们两个每次一起睡觉其实都不是那么愉快,林萧平均一晚上要说八次“你压到我头发了”,而我都懒得去数我一晚上会被弄醒多少次。不过林萧对此事不报消极态度,而是尝试积极解决。


比起卷被子,说梦话和乱翻身真的是无伤大雅的可爱小习惯,我经常睡到半夜觉得身上冷飕飕的,不用睁眼就知道被子这会儿正把林萧裹得像个春卷。对此我们光是在早饭桌上就吵过无数次,并且不约而同地否认了南湘“你们一人盖一床被子不就行了吗”这个听起来很合理的提案。


某天晚上睡觉之前,林萧伸手搂住我,一条腿也搭在了我身上,我推了她一把:“重死了,拿开啦。”


林萧低低地应了一声,但是动都没动,这样睡的后果就是,半夜我被她嘟嘟囔囔的梦话给折腾醒了,她在半梦半醒之间皱了皱眉头,放在我背后的手缓慢又轻柔地拍着。


“林萧?”


她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含糊不清语调上提的“嗯”,手还在我背上拍着。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拿我当小孩子哄啊?”


“嗯。”这次的嗯看来是表肯定的,然而在我想到要用什么话来反击之前,我已经被林萧哄睡着了。后半夜睡得出乎意料的安稳,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和林萧一起被被子裹成了春卷,虽然她睁开眼之后说的第一句话还是“你压着我头发了”,但至少我们解决了一个主要矛盾,不用在早饭桌上接二连三地打哈欠从而被南湘评论“你们非要这么张扬地表示你们的夜生活有多么丰富多彩吗?”。


所以人类的想法实在是很奇怪的,我在和林萧一起睡的时候隐隐怀念一个人独占一张床的日子,但现在回到了一个人独居的状态,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我就知道被林萧养成的那些该死的习惯要搞出什么事情来。连续第四天一夜没睡着之后,我干脆放弃了每晚准时躺到床上试图睡着这件事,用这段漫长的时间来干点别的。


我刚换好衣服从二楼的卧室走下楼梯,门铃声就响了起来,我抬头看了一眼墙角的落地钟,现在是晚上十点,外面还下着大雨。


在这种情况下到访的人不多——或者说只有菲尔玛一个。


相比菲尔玛这个对她来说有些奇怪的名字,沃特森倒是一个很好记的姓氏,我相信如果林萧在场,肯定会大惊小怪地感叹:“哟,你姓屈臣氏啊?”


看来我对林萧的了解还是不够深入,或者说至今为止我仍旧跟不上她的思路,在我告诉她我认识了一个叫菲尔玛·沃特森的人之后,她在电话那头一边排着食堂的长队一边回答我:“哦,沃尔玛·屈臣氏啊,她家开超市的?”


她家还真是开超市的。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给等在门外的菲尔玛开了门,她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下,小心地问我:“如果我说我一时冲动离家出走了,现在无家可归,你会收留我吗?”


“不会,如果你保证待在我的院子里不会压到那些盆栽,我可以酌情考虑告诉你我家的wifi密码。”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侧过身子把她让进来了。


“……军装?”我指着她身上的衣服。


“学校制服啦。”她摆了摆手,摘下帽子,满头金发在黑夜中亮得有些晃眼,“军校。”


“你是不是觉得当你大半夜的要在大街上闲逛的时候,穿这身比较不容易被找麻烦?”我把倒满了咖啡的杯子推到她面前,“还是说你觉得要敲门求收留的时候,穿这身比较有震慑作用?”


菲尔玛讷讷地回答我:“因为我出门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就剩下校服了。”


我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机放在茶几上,菲尔玛闻了闻杯子里的黑咖啡散发出来的苦味,苦着脸别过视线看到了我的电脑桌面,仰起头用她清澈的蓝眼睛配合她真诚的语气:“你女朋友和你真般配。”


于是几分钟以后,菲尔玛享受到了我这里最好的待遇,裹着厚毛毯缩在我的沙发上,放下手里刚喝了一大口的热巧克力,接过毛巾擦了擦被雨淋湿的头发,动作僵在原地停了一下,然后问我:“明天要和我出去玩吗?”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我对这个问句可能存在的偷换概念行为十分敏感:“约会?”


菲尔玛骄傲地挺直脊背:“真正的英国人从来不直说要约会。”


我坐下来看着南湘刚发过来的邮件:“我女朋友要是知道了会带兵攻打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


“中国人不是应该很谦虚吗?”


“好吧,这个她可能办不到,但要纠集一大波人来打你还是有可能的。当然了,我不会拉架的。”


菲尔玛又看看我的电脑桌面,哆嗦了一下:“其实就是,真的,出去玩。”


我还有点疑惑,林萧有这种隔着一层屏幕都呼之欲出的威慑力吗?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照片是去新疆旅游的时候拍的,她手上还提着一把刚从店里买来的英吉沙刀。


不过,菲尔玛一点都没糊弄我,真的就只是出去玩而已——虽然我实在不能理解外国人对party的狂热,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向往这种“人多热闹”的感觉?


不过在充斥着一大群金发碧眼的异乡人的party上,我还是找到了同类。这个说法不太准确,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我才是异乡人。


宫洺对于我来说是个非常适宜的交谈对象。很显然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要加深任何一段谈话的意思,只是偶尔交换一下对什么东西的评价,抑或是问一句这附近的情况,享受一下可以自由自在使用母语交谈的感觉,然后依旧各自看着手机屏幕。


以菲尔玛的中文水平来说,我宁愿和她说英文。


就在我们第三次抱怨了英国的下雨频率之高以后,菲尔玛在沙发上坐下了,偏过头看看宫洺和他在手机屏幕上飞快跃动的指尖:“给女朋友发短信?”


“呃……”宫洺僵了一下,“是我弟弟。”


“没事儿!”菲尔玛豪爽地拍着宫洺的肩膀,“英国男人都搞基,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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