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无标题
第七章 隐秘的时刻
自从顾里去了剑桥,当了霍金和徐志摩的校友之后,我们的通话时间就如同羽化后的斯坦克里式跳跃,以肉眼和中国移动通讯都可见的速度,拼命下跌。
毕竟异国恋比异地恋还要令人崩溃,因为多了时差这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我不可避免地,失眠了。
大概就只有我知道,这就是我总能在顾里身边飞快地睡着的原因。有人曾经告诉我,紧张的时候就嚼一片口香糖,因为大脑会认为咀嚼的时候是安全的。我觉得我的大脑肯定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添进去了一段附加程序,只要能感觉到顾里在身边,那就一定是安全的——而且可以完全放松。
卸了妆的顾里真的就像一个高中生,她的面容依旧精致美艳,看上去却给人一种至多只有十七八岁的感觉。很多人化妆是为了让自己更漂亮一点,但顾里化妆的主要目的是让自己看上去更成熟,以便于她能以更从容的姿态面对灯红酒绿的上流社会,在推杯换盏的商人们中间,性别歧视反而是较为罕见的,毕竟这些或多或少有那么点迷信的商人们有很多觉得女儿旺家儿子败财,但对于年轻人却怀有一种奇怪的偏见。顾里的这张脸从小到大都只是优势,她的各科老师和大半个学校的男生、还有我,都恨不得把她捧在手里舔来舔去,但是面对商场上谈判桌上无止尽的交锋,她只能放弃她的天然优势,让自己看上去成熟稳重理智,山崩地裂也要波澜不惊。
我曾经用一个经典的案例来安慰她:“你看哈利波特系列里的那个艾玛,为了演赫敏,一头金发要全染成棕色的,你看最后!你看现在!第七部的时候很明显大家都不太在乎了,赫敏的头发越来越金,越来越金……”
但最大的障碍也许只有我知道。全世界大概也只有我知道,顾里从来不是一个天生冷静的人,恰恰相反,她无时无刻不在用理智和天性里的热血沸腾做斗争,姿态如飞蛾扑火般壮烈,似乎是希望自己能习惯这样冷静克制的生活方式,并且不断给自己洗脑,然而事实证明,天性之所以是天性,就是因为不可改变。
我们在烧烤店的角落聊起了顾源的时候,我脑海里哗啦哗啦涌出当时我得知顾源和顾里在一起了的时候,脑子里纷乱的想法。
南湘首先提起了那个话题:“我觉得分手最大的原因还是那四千块钱的红包,我也是挺惊讶顾里居然还有这种不收男朋友红包的少女心,我还以为她会欣然接受,当着顾源的面就给记账本上……”
我晃着手里的啤酒罐子,明明没喝多少却觉得浑身的血都在往脑子里涌:“才不是呢!”
这四个字的音量我没能控制好,半个烧烤店的喧嚣稍微停顿了一下,有几个人回头看看我,但几十秒钟以后,大家又开始专注于自己的桌子,没人再在意我们这里。
“顾里宣称她喜欢顾源是因为他够冷静--拜托,有拿冷静当择偶标准的吗,要真是这样她早跟她家Siri干柴烈火比翼双飞了,当然,得是她的Siri,我的那个不知道怎么回事和个段子手似的。”我摆出了一种知道某个秘密背后真相的神情,得意洋洋地向她们炫耀我对顾里的了解,“不过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那四千块钱,但她生气不是因为少女心,是因为感觉被伤到自尊了。她手机正好坏了,你送她一个手机是帮她节省时间还顺带当了一次贴心小棉袄,但是你给她包个红包,这什么意思,这言下之意是觉得她缺钱?这不就伤自尊嘛,说真的,顾里这个人只要她觉得你是她亲近的人,她一点都不怕你去烦她,闯什么祸惹什么事儿她都不动声色地帮忙,但就是千万别伤及她的自尊心,其实对她来说,你有事儿不去找她那才叫伤自尊--哎南湘你就有这个毛病,下次注意啊。”
我用一种领导走基层开大会的姿态演讲,袁艺、萧潇、南湘和唐宛如纷纷点头称是,南湘没有反驳我,可能是喝醉了。她这个人,酒品绝对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好的,喝醉的之后最多有点脸色发红,安静地坐在那里朝每个人露出温柔的微笑,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每隔几分钟就揪住人问:“你看见我钱包了吗?”
“林萧,你看见我钱包了吗?”
“如如屁股底下坐着呢。”我咬了一口羊腰子又接着说,“不过就算是没有这四千块钱,他俩也迟早得分。”
唐宛如一边抽出南湘可怜的钱包一边问我:“咋,你打算去插足啊。”
“是顾源插足我和顾里好吧?”我翻了个白眼过去——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把手里的铁签子丢下来,“我是说,顾里在顾源面前,会很……累。那种深入骨髓的疲倦。”
因为她没办法在顾源面前放下她敏感过度的自尊和骄傲,没办法在他面前表露出最真实的一面,她可能试图这么做过,但是这对她来说如同是小动物的求生本能、啮齿动物的磨牙反应,根本不是她自己可以控制的。我就像个端着小鱼干蹲在门口等猫大爷的饲主,无论她跑得多远玩得多欢,她最终还是得回到我这儿来,摘下一层层的面具和伪装,躺在我腿上,请我帮忙顺一顺毛。
从小到大我心里都藏着一种恶意,我希望顾里能过得更好,但是我从来不会帮她去缓和和父母的关系,甚至在她抱怨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煽风点火,这样我就是她唯一可以休息的港湾,她趋利避害的人生原则会让她喜欢待在我身边。
醉酒不会让我的智商有什么飞跃,但我的想象力帮我找到了一个很合适的猜测:“你不会在定期向顾里汇报我的情况吧?”
但很明显酒精极大地阻碍了南湘的思维,她凝视了我片刻,低下头拿起一根吃空了的铁签子戳着盘子里的那条鲳鳊鱼:“也不算定期……”
“我知道,不定期的,定期的是她每个月给点劳务费。”在涉及到顾里的事情上,我的思路开始变得清晰了,“南湘,虽然我们一直把我们的友谊建立在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也就是利益上面,但是你其实可以狡辩一下,不要承认得这么干脆……”
南湘丢下手里的那根铁签子,猛然抬起了头,我以为要开打了,第一时间想去扯她头发,但她脸上还是保持着笑容,亲切地问我:“林萧,看见我钱包了没?”
我吸吸鼻子:“南湘,要不你和顾里商量一下,每个月给我打钱,我自己汇报情况,保证认真务实……”
这场意外的聚餐就在我们各自醉到不同程度,然后各自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结束。
袁艺和萧潇勾肩搭背消失在街角停车场的时候,南湘还感叹了一句:“没想到真有和你和顾里一样不要脸的。”
“简溪和顾源?”
“你们两个比他们两个不要脸多了。”南湘瞪了我一眼,“方圆百里的单身狗都给你们气跑了。”
唐宛如在我们的目送下进了地铁站,我手里还提着半罐子啤酒,听完南湘这句话我停下脚步,一口气灌下了那半罐子啤酒,转过头问南湘:“她有空和你发邮件,没空和我打电话?”
南湘很惊愕地看着我:“林萧,我真的已经躺得很远了,为什么你和顾里老是要把枪口对着我?”
南湘还真是没空口胡说,类似事件的第一次发生还是我们大学的时候,我和南湘还有唐宛如被一场瓢泼大雨困在了宜家,我摆出一种万分鄙视单身狗的神态,打电话让顾里来接。
没想到顾里那天心情好,一路走到了楼上来找我们,恰好撞见我把手伸在南湘衣服里帮她调整肩带,还因为我无处安放的表演欲正在往她耳朵里吹气。
我和顾里同时看了看我和南湘正坐着的床垫,可能都同时想到了捉奸在床这个词。
更可怕的是背对着过道的南湘完全没有察觉到顾里的到来,还因为难得的好心情配合了我一下,发出一声呢喃般的“嗯……”。
当听见顾里清嗓子的声音,我迅速地抽出手而南湘转过头看见顾里的时候,一直昏睡不起的唐宛如忽然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视线在我们三个人中间晃来晃去:“什么情况?!哪里打枪?!”
我们迅速地处理了这次误会,没让事态往更可怕的方向发展,但这件事在南湘身上留下了大片大片的心理阴影,表现为一听见清嗓子的声音就哆嗦,有一次我睡过头错过了早饭,她慷慨地分享了一个面包给我,我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感叹“南湘我爱你”的时候,南湘恨不得把整个面包都塞我嘴里:“你不要命我还要命!”
看在我酒后失言的份上,我把手里的易拉罐扔到垃圾桶里:“你打车回去吧,我请。”
“你这个作风越来越像顾里了。”南湘临上车之前还撇下了一句话给我,我一个人站在夜风里吹了三分钟,仍旧没让自己冷却下来,脚步的拖沓不足以让钥匙在包里发出什么响动,但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它在那里,就像我清晰地感觉到我此刻心脏的跳动。
我很喜欢一个叫慎独的词。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但我想,我和这个词大概一点也沾不上边。
打开别墅的大门,我按下玄关那盏灯的开关,朝着门厅里大喊了一声“顾里”。
平常这种情况,肯定是顾里骂骂咧咧地迎上来,一边把湿毛巾往我脸上捂一边逼问我到底在烧烤摊上喝了多少,但这次没有人来应答我,空旷的大厅里甚至能听见隐约的回声。
我返过身去确认了三次钥匙已经被我拔掉了,这才晃晃悠悠地走进门,走到了顾里的衣帽间。
已经是半夜了,这里照不到任何月光和星光,布料之间是一片沉闷的灰暗,我第一次这么充满勇气地走进一个全然没有灯光照耀的地方,开始把衣服往地板上堆。
对于一个衣柜比我房间还大的人来说,我实在是无法准确地判断到底哪些衣服是她常穿的——其实真正常穿的都跟着顾里去英国了,我可以确认的是,当我躺倒在这一大堆衣服里,嗅闻着包围着我的顾里的气息的时刻,绝对可以被列入我一生中最变态的时刻之一。
哦,不,没有之一。
“顾里……”我不停地咽着口水,舔着嘴唇,指望本来就因为酒精而处于麻痹状态下的理智能阻止我,但是身边包围着我的熟悉气息让我更加昏头昏脑,正随着欲望的探头探脑而灼热的身体,正在把理智全部拒之门外。
它们在我的人生中本来也没有什么发言权。
虽然是在除我以外空无一人的别墅里,虽然这种事儿我也不是第一次干,但是我还是尽量压抑着紊乱的喘息,将手伸向了下身。在呼啸的夜风里握了一罐冰啤酒的手指冰凉,恍然间让我觉得真的是顾里在触碰我滚烫的皮肤,刚才还在心里徘徊的内疚感一瞬间烟消云散。
“哈啊……”这个时刻其实和平常也没什么两样,我依旧满脑子都是顾里,满脑子都是她的声音、面容、身体,还有她额前浮着薄汗,凝视我的黑色双眼甜蜜又炽热的场景。
指尖触到了湿润,并且顺着这湿润顺利地滑动,然后稍稍伸进去了一点。我没办法再停下动作,就像是顾里的手指带来的感觉在那里复苏了,就像是我干脆爽快地当了她女朋友的一个月之后,鬼使神差地在夜晚大家都睡了的时候爬到顾里床上把她摇醒。
“顾里,我一个人睡不着哎。”
腿间的滑腻让手指的动作越来越顺畅,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发出了声音,在寂静的室内听起来格外响亮,我屏住了呼吸,在剧烈的颤抖之后,身体疲惫地松弛下来,我把手指举到了眼前,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眼睛能清楚地看见上面沾着的粘液。
就在这个时候,刚才放在衣服堆旁边的手机响了起来。不用看来电显示,听见这个手机铃声我就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
顾里可真会挑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