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画上你的颜色(五)
“......还没有。”她勉强睁开双眼,看向我:“你在干什么呢?”
“画画。”我回答她。
“画画?”
“嗯。”
她似乎仍不满足,追着问:“我要看。”
“看我的画吗?”我把素描本水平翻转,将碳素线条勾勒的画面展现在她面前。
“不是这个。”她从被子里爬出来用手把素描本推到一边,盯着我的眼睛:“我要看你。”
“......你不是天天都在看嘛。”
“认真画画的你我没有见过,所以要看。”
仿佛孩子那般让人毫无头绪的理由。安谣星顺理成章地枕在我的大腿上,从素描本和身子的空隙间可以直接仰视我的面庞,而这种奇怪的视线接触,竟让我莫名其妙感到羞涩起来。
这种交往后所没有的熟悉的感觉,似乎又回到了曾经我们刚成为恋人的时候。然而这种奇怪的姿势使我不得不注意安谣星的脑袋,以免作画时磕碰着她。于是连画画也变得困难起来,效率并没有平常来得那样高,又因为注意力总是落在她身上,时而画着画着不知怎么目光就落在她半睡着的脸庞上去了。她似乎也意识到我在这种情况下的困难,干脆两手抱住我的腰,把脸埋到肚子里去。
隔着睡衣,她小声说了一句“好香”,便不再发出什么动静。而我正因她调皮的睡姿感到不知所措,画笔和素描本悬在空中,垂下脑袋打量着她。
我把东西放到一旁,望着这位犹如撒娇的少女,这下真的觉得自己是不知所措了。
我对安谣星已经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感到害羞,毕竟是一起洗过澡的人,也谈不上什么害羞了。反倒是我很少会主动向她表达自己对她的喜欢。总听说过恋爱这种东西是有新鲜感的,虽然不大认同,但也仍思考过若是有一天安谣星厌倦了怎么办,是不是因为我很少主动表达自己的关系,她会觉得我没有那么在乎她喜欢她呢?
然而对于如何表达“喜欢”,我也并不是很擅长,往往也只是肢体上的接触而已。仅是肢体上的接触我们又做得多了,好像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就不能呈现出自己更多的喜欢来。唔,是挺麻烦的。
但我早已清晰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喜欢的人是安谣星,这点不会变。而因这种喜欢的情绪变得高涨,我也变得越来越想要占有她,越来越喜欢粘在她身边,希望无时无刻都能够见到她,十分依赖那种有她在身边的感觉,即使什么都不做,我也清楚地明白着,我是喜欢她的。
然而我还是觉得该做点什么,毕竟她现在就这样毫无防备地睡在我的大腿上,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那也太可惜了。
我尝试弯下腰,亲吻她的脸颊,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欠缺柔韧度,根本不能做到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又或者自己是女性的关系,绕过胸前就花费了点功夫,所以并不能很顺畅地就达到目的,反而将自己的脸憋地红涨起来。
她感知到了我身体轻微的蠕动,睁开眼来:“瑶瑶你的脸好红呀。”
还没等我回答,她继续说:“刚刚我睡着的时候,你有在偷看吧?”
“有。”我的确也感觉到脸逐渐发烫了。
“那刚刚低头下来是想要做什么呢?”
“亲......”
“亲什么?”
“你。”
“亲哪里呢?”
我在脑中思考,区区安谣星,还想次次手握主动权吗?
结果就是这不到两秒的思考过程,我就猝不及防地收到了今日的早安吻。
“是这里吧?”
的确是。
至少位置都是在脑袋上嘛。
安谣星的外婆和妈妈都起得很早,但是妈妈并不能见到身影,反倒是外婆似乎在旅馆的前台坐了很久,有点打瞌睡的痕迹。
早上九点十分,我和安谣星洗漱完毕穿着整齐准备出门。她特别嘱咐我不要穿短裤,我问为什么,她解释道:“等一下要带你去爬山的嘛。”我回想道:我有答应要去爬山了吗?于是不明不白地就按她的要求穿好了衣服和鞋子,拉开推门,在还算宽敞的木走廊上见到了安茗和茗芷。
安茗芷拉着安茗的手,推开房间拉门的瞬间碰见了向她们走去的我们,脸颊转过来时,依稀可以窥见流淌的汗珠。
“早上好呀!”“早安。”她这样向我们打招呼。
我们也做出了相同的回应。
“你们起得太晚已经看不见日出啦。”
“意思是你起得很早咯?”安谣星反问道。
“那当然啦。”
“诶——你个小孩子起那么早干嘛?”
安茗芷朝她做了个鬼脸,拉着沉默的安茗回到房间里,然后迅速的合上门。安茗芷和安谣星这两姐妹像是多巴胺分泌旺盛那样,总感觉有用不完的精力。关于这点,在安谣星身上我还是深有体会的。
我们离开走廊,穿过中庭,见到了前台打瞌睡的外婆。向她说明后,安谣星和我走在小河这边静谧的街道上,由于清晨人并不多,即便是景区,也没能见到哪个地方聚集了十人以上。往往是两三人与我们擦肩而过,对着河流旁被阳光映的耀眼的树拍拍照,感受丁达尔效应下光的样子。不过已经是早晨快要十点,聚集的大气雾也快要消散殆尽,周围的一切宛如焕然一新的模样,无处不在吸引着我的眼光。
“话说回来,你要带我去哪呀?”
“去那边。”
她用手指了一个方向,是昨天说可以露营的山顶旁边的另一处还要高的山,远远就可以望见不断运送游客的缆车往山上和山下运动。
“是有什么特别的景色吗?”
“没有呀,就是平平无奇的山顶而已,种了几株小树苗什么的,除此之外,就剩下那些从我小时候就开始生长的连我也叫不上来的老树了。”
“那为什么会想要去那边啊。”
“因为我还没和你去过,所以想要去。”
我们沿着这边安静的街道很快就走到售卖缆车票的地方。直到亲临现场后我才明白为什么这么一个小丘陵还需要缆车才能到达山顶了,原因是要上山的路很远,我们与这座丘陵被那条熟悉的河流隔开来,况且这里是河流流入的地方,地势稍微有些高,水流湍急,估计是因为这些原因南郊景区的开发人员才懒得搭桥修路之类,才直接在此地修了个直通山顶的缆车。
我并不是第一次坐这个东西。小时候曾随父母滑雪,而我不是很擅长,只能坐在滑雪板上慢悠悠地在不是很陡的坡滑,爸爸却可以在那些于我眼里很陡峭的地方行去自如。有一次我说想看他从坡上滑下来,他便带着我乘坐缆车来到坡顶,让我在上面好好看着。其实在顶端的观看视角远不如底下有观赏性,于是我便在他划走后不久也打算下去。但毕竟是我不能驾驭的坡度,只是走,我也几乎快摔了一跤,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变得有些恐高起来,再后来就完全不敢坐缆车这种东西了。
所以上车前,我想着只要把注意力都放在安谣星身上就好了,这样高度什么的应该就完全与我无关了。
我坐在她对面,全身感受到突兀的抖动,缆车开动了。最初几秒钟还好,也就来到两三米的高度。随后,地上停车位里的汽车变得和巴掌一样大,过了一会,又更加小了。我有些不安地凝望安谣星的眼眸,发现她也正看着我。
“你好像很紧张的样子,”她有些担心地问,“是不舒服吗?”
我竟意识到自己从未和她讲过自己患有恐高症的事情。
“我有点怕高......”
“你居然会怕高吗?”
她站起来坐到我身边,用手掌把我的眼睛遮住:“看不见的话会不会变得好点?”过了一会,她又补充:“头也可以靠在我这边哦。”
再怎么说我也是快要成年的人了,区区坐缆车上丘陵怎么会吓到我。不过安谣星都说没问题了,我只好欣然接受。
顺势抱住身边的她,我紧闭双眼,什么也不想。
于是缆车上的风景我都错过了,回想起来也只记得抱着安谣星很舒服,几乎快要入睡。
缆车终于停下,她轻抚我的头用了哄孩子的语气说:“瑶瑶,到站啦。”
我沉浸于她身上散发的香味太久,不愿离开。但还是乖乖听话松开手。她似乎察觉到什么,很快地拉起我的手来,带着我往一处木头屋子那边走。
木头屋子是半山腰向游客出售纪念品用的,瓶装水吉祥物租赁式充电宝等应有尽有。她付钱买了两块样式精致的小木头牌匾,说是山顶有颗许愿树可以挂起来。
“原来这里不是山顶啊。”
“当然啦,”她说,“要到山顶的话还得走一会呢,不过这里可以看见露营的地方,瞧,就在那边。”
我看着她手指的地方,搭有颜色不一的帐篷,海拔高度似乎和这边差不多,总之也不是很高就是了,连一百米也没有。
我和安谣星顺着山道走,霎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不要穿短裤。这条通往山上的路越走越窄,起初还是单行车道的宽度,渐渐地我只能跟在安谣星身后,任由两边低矮的植物划过小腿。虽然有些白色的小花确实很可爱,但多是那些会让人皮肤发痒的杂草。我回头望了一眼有木头小屋的那个平台,屋子旁边也种了一棵树,两名游客正往树上挂刚写好的心愿,也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在那边欣赏着别的什么,但都是人为放置在那里,和眼下不同,完完全全是大自然的味道。
在她的身后我也见不到什么前面的风景,注意力也全用在脚下和跟紧她上面了。幸好这段尾行的路程不算很长,我们遇到一块比较大的石头台阶,安谣星毫不费力地就能登上去,再向后把手递给我:“抓紧咯。”我抓住她递来的手,也很轻松地登上。
这样一条山道旁边是深色橡木组成的栏杆,从我们出发的地方一直延申到这里——安谣星推开没有上锁的门,我也跟着钻入其中,见到了山顶的景色。
时间上不是很好,可以想象晴天正午的天空是怎样,此时就是怎样。但是丘陵的顶端,树很少,朝着西面种了几棵,还有几棵是刚栽下不久还未长大的,有东西扶着它们,以防摔倒。其余的,除了地面能看出被人为修整过,留出了一条铺着石头地板的小路,边缘依然有深色的橡木栏杆以外,就都尽可能的保留了山顶的景色,也就是毫无景色。
高高悬挂在天空的太阳可不听这些,只顾大肆散发光芒,让我感受到了冬日的温暖。
安谣星把我领到树荫里,视野里忽然出现众多晃动的红色影子。是那些木牌匾,被风吹着,碰撞的声音藏在枝叶摇曳的哗啦啦中。她给我一只黑色记号笔,说:“把各自的心愿写下来吧?”
“好呀。”
答应是答应了,可我并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未达成的心愿。似乎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远大理想的人,而且思考逻辑也是围绕着安谣星来进行的。笔尖刚要触及木匾,又触电般缩回,然后继续思考。现在这种情形下,总觉得写上“想要和安谣星永远在一起”是最正确的。
但,这是我的心愿吗?
不,总觉得这是我内心极度渴望且必须达成的事情,而不是寄托给闪闪发光并拖曳着长长的蓝色尾巴的彗星来完成的事情。“想要和安谣星在一起”这件事永远会存在我的内心里脑海里潜意识里,这种我必然会完成的事情就暂时不用上神明的力量吧。即使我本身并不相信这种东西的存在。
犹豫了一会,我写上这样一行字——
“我希望每一刻都能在你身边。”
安谣星把手藏在身后,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我身边:“写好了吗?”
“已经写完了哦。”
“我可以看嘛?”
“当然可以。”
“作为交换——”她把手从身后拿出,递上那块她写的木匾,“这是我的。”
安谣星会写些什么呢?是与我有关的吗?是一直要在一起之类的话吗?我迫不及待地放在眼前时,这样几行字出现在视野内:
“初次与你相遇时,你是个只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善言辞的小猫;首次与你交往时,你仍是犹犹豫豫没有好好直面自己;从前一直是我在看着你,现在时机正好,抬起头来吧?”
我有些疑惑。遵循着句末的话抬起头来——
还没回过神来,双唇已经感受到了来自直射的阳光以外的温暖,仿佛比光速还要快,还要猝不及防。
她脸上洋溢的完全是幸福的模样,面带着笑容:“以后可以好好地看着我了吗?”
犹如渴望得到阳光的植物那样,我无法拒绝,也不会拒绝。因为我深知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安谣星了。
我暂时不会用爱这个字,是因为我明白,想要将喜欢转化成爱,仅凭现在的我是远远不够的。
其实很早以前我就已经会下意识地在人群中寻找她的身影。每次只要碰见人稍微多的地方,目光总会漂浮不定,直到寻找到她,或是敲敲自己笨拙的脑袋告诉自己:“今天是自己去便利店买点日用品而已,安谣星好好的呆在家里呢。”才会罢休。失去她的那种不安我已经深切感受过一会,无论如何,今后我不会让它再次发生。
我点点头,没有出声。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让安谣星没有安全感这件事一直存在,这种不安并也不是彼此间多点拥抱多点接吻就能消除。我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什么,而且必须做些什么,至少要让她——我视为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让那种犹如今日的笑容能时常出现在脸上。
真正喜欢上一个人很难,然而现在的情况是——我早已经爱上她了。
“好呀。”
我轻声说了这么一句,尽管眼眸深处藏有些许愧疚,也还是露出了和她相同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