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Love

第7章 「6」

在淮海街往第六大道去的拐角处,有一家稍微大一点儿的便利店。这家便利店不属于那种遍地开花的连锁品牌,店老板是个就住在商铺楼上的大妈,儿子给她买养老房的时候顺便投资了楼下的一间铺面,让她做点小生意打发时间。

路远曦通常不来这边。淮海街离她住的地方还是有一段距离。上次她来这里,是和李轩一起来的。

那天他们一起去看了新上映的一部电影。邀约是路远曦发出的,具体是出于什么原因她已经不再记得,反正就是那种当时会觉得很烦恼但过不了多久就会忘记的小事。电影是那时候宣传得非常火热的爆米花动作大片,据说枪声和爆炸声都是高保真的实录,用电影院的音响听起来非常过瘾。看完电影过后,他们在影城楼下一起吃了顿晚饭,再边走边聊了会天,李轩说着“不好意思”,很自然地就领着她拐进了这家便利店。

然后他买了一瓶占边威士忌,花十五分钟时间喝到不省人事,最终害得路远曦不得不替他打急救电话。

大概就是因为身边有这么一个糟糕的前车之鉴,路远曦自己才没有跌进酒精成瘾的陷阱里。她不能忍受自己活得那么难堪。但现在她站在这家便利店里,面对着崭新的木质酒柜上摆放的和从前别无二致的酒瓶,脑子里有那么一部分细胞在拼命地催促着她买下那瓶重现过去的酒。

波函数在等待着坍缩。

“呃,你大清早就要喝酒吗?”

路远曦有点缓慢地回过头去。年轻的酒保穿着白色的连帽外套和深蓝色牛仔裤,灰色的高领毛衣盖住一小部分下巴。她右手抱着两盒需要微波炉打热的速食意大利面,左手两指勾住一瓶苏打水的瓶颈,路远曦觉得自己似乎能够闻到她身上刚刚起床的味道。

路远曦的慢动作让酒保产生了一点误会,她露出尴尬和紧张的神情:“不好意思,我不是随便来搭讪的……您应该还记得我吧?我是昨晚上乐东的酒保,您还给了我一张名片……”

“我记得。”路远曦扯出一个微笑:“对不起,我只是没太睡好。你怎么在这里?”

“啊,我学校在这附近。”酒保耸了下肩:“学校宿舍住起来比较便宜,也还算方便。对了,有一件事我昨晚上忘了做,但当时我身上实在是没有名片可以回敬——当然啦,我现在身上也没有名片——我叫越晓。”

路远曦又笑了一下。

“好。”

“我必须说你看起来并不怎么好。”越晓有些忧虑地舔了舔嘴唇:“你刚刚对着酒柜发呆的样子就好像你在克制某种冲动。我昨晚上是不是弄错了?参加戒酒互助会的其实是你自己?”

“不,你没有弄错。”

“那位你想要帮他忙的朋友,他还好吗?”

“……他死了。”

越晓慌乱地调整了一下拿东西的姿势:“对不起。”

“没关系的,活到我这个年纪,早就对死亡习惯了。”路远曦停了一下,深吸一口气:“我只是没想到。没想到我有关他的回忆居然几乎都与喝酒有关。”

“可能是因为我们从不在朋友还在的时候去回忆他们。”

路远曦想了想她这句话。

“该死,你还说得挺对。”

“谢谢。”越晓说:“对了,你吃过早饭了吗?”

路远曦当然没有吃早饭。于是在十五分钟后,她们俩坐到了一家包子店里,隔着一张铺着油腻腻PVC桌布的塑料桌子对望。越晓给她们点了两笼肉包,服务员给她们舀来两碗免费的海带虾米汤。

“我很喜欢这家的包子,不过也不是经常能拐过来。人总是不经意地就把自己给框住,学校这个概念正是其中很方便使用的一种。”

“大概是这样。”这家包子店的肉馅里混了葱,气味非常明显,路远曦不清楚自己的胃是不是能接受,但她觉得还是到时候再说。在这里消磨一早上的时间总比回家灌酒好,虽然这不是个只有两个选项的选择题。她端起碗,喝了一口汤。

“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你其实不是个研究生的感觉?”

越晓扬起眉毛,然后笑了:“可能是因为你从来没看到我在学习?”

路远曦点了下头:“大概真是这样。”

“我的导师管理得比较松散。我学的是动物科学,你把它当成畜牧也没关系,不过它比起纯粹的畜牧学科来说范围要更宽广些。总之,我每年花上一到两个月去牧场里,做做实验拿到数据,剩下十个月的时间就都留给我来分析数据。我没想把这当做一项事业继续做下去,所以就能找到很多做别的事的时间。”

“那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什么都行,看那时候有什么以及当时我的兴趣。我还有一年多呢。”越晓耸耸肩,拿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现在已经不是一锤子钉死一辈子的时代了。”

“也许吧。”路远曦说:“但对我这种人来说不是这样。”

“所以你是一直在当侦探咯?”

“差不多,我之前是个警察。我基本上也就只会干这个了,但幸好你总能找到这方面的工作。”

“他们的工作都很艰苦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前到处都是这些工作,现在也是。”

路远曦眯了眯眼睛:“你是在引用什么文章吗?”

越晓有点吃惊她居然听出来了:“雷蒙德·钱德勒。我也看硬汉侦探小说的。”

“其实我不怎么看。但做这一行,总免不了听到这一类的故事。”

这时候服务员端着包子来了。越晓起身去拿辣碟,她没忘记问路远曦要不要,但路远曦考虑了一下自己的肠胃,拒绝了。可等越晓把辣碟拿过来,路远曦才发现这家店的辣椒油里加了闻起来很香的白芝麻,于是又有点后悔。

包子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吃。

“所以,你最开始当警察,是因为什么?因为分数刚好够读警察大学吗?”

“差不多吧。但也不像是。当时我就是对找出真相这件事着了迷,就像中二少年对拯救世界着迷一样。可接手了工作过后才发现,什么真相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儿。这是一份关于人的工作,仅此而已。”

“凡是人创立的工作,最终应该都与人相关才对。”

“这倒没错,所以最终我发现我也不需要一个官方身份来做这件事,甚至说摆脱官方身份我还能做得更随性一点。”

“可是老人们就会说了——政府给发固定工资嘛。”

路远曦无声地笑了。越晓在学老年人声音上很有一套,几乎可以想象她不止一次向人表演自己的这项才能。

“所以,你今天打算做点什么?”

路远曦拿出手机。已经快十点了,但没有消息,也没有未接来电。也就是说,没有工作。

“我不知道。我猜我就边走边看看自己会对什么感兴趣吧。”

“我有个提议给你。”

路远曦摊开手,摆出洗耳恭听的姿势。

“你那位去世的朋友,他恐怕没什么亲密伙伴?因为他参加戒酒互助会,我知道酒鬼们通常都难以维持亲密关系。也许你可以去帮他收拾收拾遗物,打个电话给遗产处理公司什么的。如果他住的是租来的房子,有时候房东会乱来。”

她说的没错。路远曦知道李轩住在哪。这没朋友的老光棍住在老城区的一间出租屋里,房东是个纯血本地老阿姨。有一次她在阳台上晾衣服的时候瞅见路远曦送喝多的李轩回家,想也不想地就大声问他们俩是不是打算结婚,搞得路远曦从此再也不敢出现在她视线范围内。这号人是有可能偷溜进去世的租客屋里,打着收回该付的租金之类的冠冕堂皇的旗号搬东西的。

不过越晓怎么会知道这个?她是不是曾经不得不面对过这样的状况?

“我想这主意不错。”路远曦说:“我会去的,谢谢。”

越晓放下筷子,抬起手摸了摸下巴。路远曦注意到她右边下巴上有一颗小小的痣。

“……您瞧,事情是这样的。我想和您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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