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Love

第10章 「9」

路远曦没有立刻回家。

这倒不是她有意想要贯彻对越晓的言语敷衍,而是她实在不觉得自己能够强行抵抗生物钟,大白天跑回家去蒙头睡大觉。于是她买了两张电影票,把自己一下午的时间都扔在电影院里,直到暮色苍茫,才一身爆米花味地走出巨幕画面和高分贝音效,拐进一家提供餐点的酒吧,要了份索尔兹伯里牛排套餐。

这家店她还是第一次来。之前在第二十四大道和远途街交汇的这里,开的是一家理发店,每天早上开店前点到的时候,理发师们总按头发的颜色排成一道彩虹。大概三个月前,那家理发店贴上了旺铺招租的广告,坊间传言是因为老板世界杯赌球,结果全压中了爆冷输掉的种子球队,欠下一屁股债,只好关店回老家去。这家酒吧就是在那之后进驻的,大概因为把理发店改造成餐馆需要下大力气,一开始闭门装修了很久,久到路远曦甚至都怀疑是不是新老板也缺钱跑路回老家结婚去了。

路远曦喝了一口套餐附送的跑气可乐,纯粹的甜味淹没了她的味蕾。

“哟,瞧瞧我找到了谁。路远曦,晚上好呀。”

颜佳是供职于《都市早报》的一名记者,在她和路远曦两个人都还是行业菜鸟的那个时期,她们建立过一种互相帮助的关系。不过后来随着路远曦的辞职,两个人就再也没见过。今天倒是很巧。

“晚上好。”路远曦看着颜佳在她面前坐下来:“你这是出来采访还是约会?这附近可不是你的活动范围。”

颜佳有点惊讶地扬起眉毛,但很快她就释怀了:“好吧,侦探,记性可真不赖。不过你两样都猜错了,我昨天刚刚搬家过来。”

“怎么?你终于因为囤积可燃物而被房东赶出来了吗?早告诉你少喝一点烈酒。”

“哈,真幽默。”颜佳摇摇头,说:“我搬家是因为别的原因,不过反正我的工作也不需要太多坐班时间,换个地方住也能调整一下心情。你是住在这附近吗?”

路远曦点点头:“我住在清波园。”

“噢,我也考察过那里出租的一间屋子,不过我看它所拥有的唯一的清波就是下雨过后路面上积的水吧。这个小区建成多少年了?十年?十五年?”

“十四年。我是在八年前搬过来的,刚好赶在附近房价因为地铁规划暴涨之前。”

“那你真是运气好,现在的价格可完全不一样了。”颜佳点的是大份蔬菜沙拉,她拿叉子挑出里边的小番茄先吃掉:“说起来,既然现在我搬过来了,我看咱们什么时候能一起出去找点乐子?”

路远曦眨眨眼,喝了一口可乐:“……我记得你原来几乎不考虑工作以外的事。”

“时代不同了,不是吗?”颜佳非常愉快地看到路远曦如同她预想的一般露出嫌弃的表情。她吃了两口菜,然后才轻快地补充道:“虽然是句俗套话,但这是事实。你知道现在的写作软件里都配备拼写检查插件吗?对于检查错字和语法问题,它可真是个好帮手,但最近这个插件里加入了风格检查的内容。真有意思,是不是,他居然觉得接受多年职业训练的记者会掌握不了自己的风格?但我们老板还挺看重这个的,如果不能清掉软件标出来的所有问题,那篇文章他压根儿都不会看。”

“所以……”

“所以我懒得费那么多心,不如拿这时间出去玩儿。他乐意看没有修饰的主动语态就去看吧,我干这一行也已经够久了,应付他总没问题。”

路远曦笑着摇摇头。

“不。你才不会这样做。”

颜佳停下来想了一会,叹出一口气:“哎,你大概就是太擅长当侦探了,才会被人打脸的吧?但是,不管我的工作状况怎样,我们的确应该多在一起玩玩。”

“当然了。”路远曦抽出一张纸擦嘴:“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一步,下次再约吧。”

按道理来说,和久别的老朋友再见面总应该是高兴的,但路远曦并没有特别地在和颜佳的对话里感受到这一点。这或许是因为她和颜佳当初的关系尚不至于亲密到可以被称为朋友的程度,也可能是由于她今天早些时候得到的坏消息还没有发挥完它的效力。不过说真的,坏消息会有失效的时候吗?它总是冷不丁地冒出来戳一戳心尖。

路远曦抬脚踢飞了掉在路上的一片梧桐黄叶。

她明白自己到底是在介怀什么。她介意颜佳并没有真正告诉她自己为什么会搬家过来。记者这行业和警察侦探一样天生树敌,颜佳回避这个问题,很可能是已经感受到了某种迫近的威胁。

怎么回事。路远曦心想。威胁也好骚扰也罢,她可没有讲给你听。难道又想多管闲事吗?上一次你这样做可没什么好结果。

她看见旁边有一家便利店,于是钻进去,在货栏之间踟蹰良久,最终只买一瓶甜牛奶。据说甜牛奶能够辅助睡眠,可回到家后,路远曦还是花了大概两集电视剧的时间才感受到梦境对她的召唤。在梦里人们修饰面对难以接受的现实,这一天有着一个令人疲惫的开头,她早应该得到一个美梦作为补偿。

然而好梦不长。

路远曦醒过来的时候,床头的闹钟显示着凌晨两点十二分。窗外压着沉沉的夜色,城市寂静无声。空气里的某种气味提醒着尚且不是特别清醒的侦探,有什么异常事件将要发生。

她伸手抓向床头柜抽屉里的枪。但摸了个空。

“抱歉,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已经预先把它拿出来了。”一个声音这样说。

恐惧——这是路远曦的第一个感觉,但这感觉很快就消逝了。她坐起身来,借着一点月光看到床尾站着一个身穿黑色抓绒外套和牛仔裤的青年。他两只手揣在裤兜里,所以背显得不很直,看到路远曦穿着的那件有企鹅图案的衬衫式睡衣,他扬了扬眉毛。

“哇,这么可爱的吗。”

“你不会就只是跑过来跟我说废话的吧。”

“啊,当然不是。我是来送信的。”青年拉开衣兜拉链,从里边抽出一封洁白的信,走过来递到路远曦手里。路远曦接过信封,手指稍稍用力按了按,发现里边好像是一张卡片。

“明天早晨八点。老板不喜欢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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