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无标题
第五十二章 十年英伦羁旅客
一九〇〇年春,英国,温莎小镇,静淌的泰晤士河。
现在她的名字,叫做艾格尼丝•林。
她对这个名字感到许多的陌生和扭捏,以至于当母亲用这个新的名字来称呼她时,她时常长久地怔愣不知回应。她其实非常喜欢『逸』这个字,过去先生教时,她经常会故意把那最后一笔拖得很长,觉得整个字的结构都飒然、飞扬、明媚。虽然除了她自己之外,别人并不这样认为;虽然有人说过『林逸』更有些像男孩子的名姓,她也不以为然。儿时的林逸,个性上都早已不似一般同龄的女孩儿柔弱,倔强处横生出几分英气。
秦怀瑾看着年幼的女儿,唇舌紧闭得始终如同磐石一般,除了简单的『是』、『不』、『谢谢』、『对不起』、『我知道』外,再也不肯张口吐任何一个英文句子。这样的倔强在让她感到无端恼火的同时,却也看到那孩子眉目间无所适从的茫然,空洞得时时扎痛身为母亲的心。
对于这对从中国飘洋过海远道而来的母女来说,长久的维持生计成为一个大问题。秦怀瑾带着年幼的林逸,不得不暂居在伊顿小镇一处阴暗的地下室中。即便这间地下室,还是因为房东是丁提尔传教士的朋友,并由他一再向其保证这对母女绝对是基于正常、合法的理由与途径来到英国,才勉强同意出借。
显然的,当时的西方主流社会在义和团运动后对于『黄祸』的恐慌远远还未到终结的一天。在他们眼中,丑陋、阴险、狡猾、肮脏、冷漠而又勤奋麻木,残忍野蛮的『中国佬』,说着一种由刺耳的尖叫构成的古怪语言,聚在拥挤肮脏的寓所,一声不响地从事贩毒、赌博和**,以各种邪恶的手段生存,在那种可怕的忍耐痛苦与屈辱的沉默中,随时都酝酿着阴谋,任何时候都可能爆发出危险。
这让独自带着一个年幼孩子的单身女子举步维艰。
那时的林逸已有十三岁,在中国度过了十一年虽不算十分幸福但也称得上富足,很受父母疼爱的生活。她在踏上英伦那一步即刻收起所有顽劣笑容时,脸上却骤然现出一种与年龄极为不适的深沉来。周围并没有多少包含善意的目光,便与她偶尔到林家大宅的际遇一样,她几乎已经熟悉到不用去多探究评判就能断定。
她前所未有的产生莫名的恐慌与惧怕,即使此刻母亲紧紧地握着她微微出汗的手在手掌中,她也不能说有完全的安定与踏实。关于中国这近半个世纪在西方的舰船利炮下所受的极尽屈辱以及所谓义和团事件的始末,她并没有多么完整而深刻的体会。她只有孩子的直感,那直感告诉她,就像一个在这个世界的表皮上撕破裂缝偷入的盗贼一般,她必定是不属于也不受欢迎与这个世界的,她却也必定要去努力迎合它,与它相容,成为它的一部分。
这将是她接下来无法预料长短的异国生活的所有目的。
她被那些以抱臂姿态高高在上的女子公共日校理所当然地拒之门外,也没有任何可以交谈倾诉的对象。这个自诩足迹踏遍欧亚非的日不落帝国,对她来说就如同一艘驶于颠簸浪尖海轮的三等舱,周遭充斥的嘲弄与歧视并不亚于曾经寄人篱下的苦楚。以至于秦怀谨终于有天惊然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年幼的女儿开始成为习惯抿唇缄默,凡事还之以冷眼相拒的孩子,而更令母亲悲伤的是,改变似乎为时已晚。那孩子过往虽然顽皮,却有多轻灵性巧,眉睫稚拙间也可见意气俊爽。算命先生曾言其有吟咏之声,珠玉之色,此话虽有阿谀夸大之嫌,却也不全然是不实之辞。而今女儿那一承衣钵的倔强不妥协,无处可发泄,无人可施加,竟终究变成了顽劣的固步自封。
那正是到英伦来的第三个年头,林逸还是不肯开口说英语。
照旧的午后,阳光不暖,却也难得的天气不坏,正是学校放短暂期中假的日子。这时街道上出现了三两成群的翩翩少年,身着燕尾服和细条纹长裤,戴着熨得平整的雪白衣领圈昂然而过。
男孩远远站在街角,不知第几次地低下头看看自己今早已擦拭了无数遍的皮鞋,整整衣领圈,尽管此时他的手心还在明显渗处源源不断的细汗来,然而他终于决定走到那女孩面前,尽可能压抑下自己略带颤抖的声调,以一个绅士应该有的语调和姿势说,「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吗?可爱的小姐。」
林逸眼光从百货商店的橱窗上收回,稍稍环望了四周,确定这个打扮标志着他来自于标榜着贵族或有钱阶层身份的伊顿公学的男孩是在和自己说话,摇摇头。
男孩对她的默不作声感到稍稍窘迫,出于礼节,他以为她也至少会对着他微微笑或是打个招呼作为回应。他循着她目光看到这间镇上最大百货商店的橱窗里展示的毛绒玩具,那是一只憨态可掬的毛绒熊,男孩不禁笑了。
「你喜欢它吗?」
「不。」林逸终于肯开口说话,调子却冷淡得让人不知该如何将谈话继续下去的无所适从。
「唔。」男孩不自在地自语一声,不明白这容貌和行为都还明显透着十二三岁天真气的女孩,声调表情怎么会有远超出年纪之外的漠然冷淡。
好在林逸也没有显出任何的厌恶神情来,男孩暗自深吸口气,伊顿的教育告诉他必须果敢而坚决,于是他决定自报家门,「我是伊顿三年级的学生,詹姆斯•勃朗特,是否能有认识你的荣幸?」
以培养贵族而著称的伊顿公学,她甚至瞥见他燕尾服上的黑色披风,那是来自于国王的荣誉。林逸暗皱眉头,不管这幅深锁表情看来与她的年龄有多么的不相称。这名头自然如雷贯耳,即便没有温莎堡和泰晤士河,亦足以成为这个静谧而风光绮丽的小镇炫耀于全英的资本。
「我想我该回家了。」
詹姆斯愣住,听从她的口中吐出他所毫不熟悉亦跟不上音律节拍的语言。他并没有听懂她的话,但却从她的举止明白她是要离开了。
「你是中国人吗?」
「你是否觉得这样的问题太冒昧呢?」
林逸无奈看看詹姆斯不解表情,也罢,他根本听不懂自己在说些什么吧。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
他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注意到她,以至于燃烧起无论如何必定要与她相识的强烈渴望,甚至于不惜向父亲说谎称自己因为要在短暂的期中假里参加赛马会而不能回到伦敦的家中。而一心要把儿子送进皇家陆军服役的老勃朗特对于一切能塑造年轻詹姆斯的意志与体魄的运动,都毫无条件地赞成并且鼓励,因而也并没有对此产生丝毫的怀疑。
这个期中假对于詹姆斯本人来说,将是具有非常意义的一段日子。尽管他连她的名字也还不知道,她的态度也多少让他感到沮丧,然而作为一个伊顿人所首先要具备的勇毅与动心忍性的性格,使他丝毫不会为这一点挫折而退却懦弱。
他的家在伦敦郊外的一座庄园,父亲是英格兰现今银行业的巨子,他本人也是相貌英俊的小伙子,头脑灵活、行动敏捷而又举止彬彬,热爱古典文学,在运动蔚然成风的公学校园里,是赛马会的好手,两次代表伊顿进行与哈罗一年一度的板球赛,并且出于个人的爱好精于拳击。
他很难得生了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纯粹地不沾半点天空浮云,这让人联想起来自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后裔们。
不可否认的是在英武外他也有纨绔子弟的坏习气,傲慢,不可一世,但他也无疑是这群男孩子中最最秉承中世纪骑士之风的人,让温吞渐进的风度见鬼去吧,除了那让人容易一望而沉溺的蓝色眼睛外,毫不犹豫和客气伸开的遮风挡雨臂膀,是比那下巴上偶尔探出头的青色更能证明这个男孩在如何努力地承担起身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身为银行家的儿子,他有幸比其他人有更多机会目睹那些自中国或劫掠或典当而来的珍宝奇玩,瓷器与刺绣的精妙让他感慨这个民族的智慧和心境,当他怀着不可抑制的喜爱之心沉迷于那个古老的东方国度中的一切事物的时候,生长之地不够绵长的海岸线和阴冷湿郁的天气甚至让他眼前的大西洋都无奈叹息起来。
在他为短浅的目光无法穿越漭漭的亚欧大陆而无奈懊恼的时候,他的公主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那蠢蠢欲动的隐秘狂热在那时出奇地竟然全然平息下来,她成为滑开水面直落入他心底的来自东方的仙子。
原本他从她的身形推断她大概是十二到十三岁,但当他终于鼓起勇气第一次跟她面对面时,他却不得不重新审视起自己的判断了。
她应该有十四到十五岁,或者更年长。天——她冷淡漠然得让詹姆斯觉得自己像一个误入禁地犯了禁忌的毛头小子,这竟然是他生平第一次感到挫败。
他有些不自在地扯扯他的披风下摆,又理理他的领圈,这让他骄傲的装扮头一次让他觉得好笑和生硬起来。他稍叹口气,摆正了一贯高昂的姿势走进了百货商店,迎着冲着他的行头殷勤而来的店员,点点头,伸手指指那只熊。
黄油、土豆泥和青菜,林逸在桌前心底厌恶地皱皱眉头,一成不变的天气一成不变的食物,他们的菜谱就跟他们的嘲笑戏谑一样粗鲁,长了雀斑的脸和生有异常体毛的四肢不知是否也是拜此所赐。
秦怀瑾一定不会知道渐来寡言的女儿心底居然会有如此堪称恶毒的想法,事实上,就连林逸自己也偶尔惊异于此。但这惊异马上就被面上的波澜不惊所掩盖过去,使得所见之人相信她即便谈不上喜欢,也绝不是厌恶现下生活的。
她害怕成为母亲的负担,这样的一种焦灼担心在她尚还稚拙的心里生根发芽盘踞牢固,以至于渐渐盘根错节得坚不可摧,成为一种可怕的压迫力量,足以压抑下一切欢笑言语和内心的真实想法。虽然她不知这是否是母亲想要的,亦不知,是否是她自己想要的,被称之为人生的东西。她在十四岁时开始思考人生这样事物,一点都不觉得可笑。
自踏上英伦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已经被牢牢划定了预计的行进方向,而再不是她的人力所能左右分毫的了。
她不觉得悲哀,心里却沉沉,黄油的气味还在房间里弥漫,恶心欲呕。她倚在门口,抬头望一眼,想这心中不明因由的重,原本始于这让人无法展颜欢畅天气,永远阴冷淅沥,吧哒成一季季数不到头的雨期。
那头此时,该正是接天莲叶无穷碧的时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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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老远就看到那个碧眼金发,身手矫健的小伙子从一堆灰蒙蒙的人群中跳跃出来,轻手轻脚绕过人群转到他背后轻拍他肩膀。他会意似地回过身来紧紧抱住她,丝毫不顾忌这是在古老保守的东方国度,旁若无人地低下头来吻她。她稍稍惊,也笑着回应。
林逸听到此言总盈盈淡笑,胸口温暖,有些细微悸动沉到深深心底处。若世界上人人都能如此相亲相爱,不建通天巨塔,上帝也不能拆分。
「我叫艾格尼丝•林。」她了然他话中狡黠用意,「我们可以约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她所保有的十四岁女孩的至纯至美笑容,只为这个人展开。公主归来,蹬下她的战马,卸下她的袍盔,她的骑士,依旧是她胸前坚不可摧的利甲。
本帖最后由 sdbtkq77 于 2007-9-20 16:12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