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华倾<清末民初文>

第211章 付与时人冷眼看

好个丹枫叶染的紫金山。


翠儿哗啦一刀,随手劈下一截竹子,削齐整又掂掂手头,默不作声递给苏钦。她薄唇抿得很紧,凤眼天成,和平常一样惜字如金。苏钦拿着竹杖,觉得自己近来记性不是一般差,出门总忘了拿上次那根,害得紫金山上的竹子回回要受无妄之灾。


「学校里最近还好?」翠儿嗯一声,匕首在她手里上下翻飞,结了一根红缨子,抛起来很是让人眼花缭乱。她进学校的第一天从名册上头一次看到自己的大名,沈映翠。里面她只认识最后那个翠字,所以苏钦问她的时候她着实也没什么意见好说。银釭,金樽,翠眉相映,她一时还不能知道,苏钦把她命里终须有的杀伐气一并放进了这个名字里。和长乐比起来,苏钦待她亲切,虽然比起长乐也多了规矩,其中尤为要紧的是——在学校绝对不能打先生,但随之而来也有不少好处,比如饭管饱,比如糖管够,沈映翠想到这里,回过头道,「想吃盐水鸭子。」她想了想,又道,「要去武定桥吃。」


为了躲避赵三娘和何旅长的两路人马,她们两个不敢走大路,一路穿山过省,从安庆一直走到南京。翠儿初看像个心智不全的孩子,但她一路认道,晨昏朝夕,甚是知时。她说,「长乐叫我跟着你。」像山精,鬼魅一样的孔长乐。「长乐还说」,翠儿砍着一段从狼嘴里抢过来的兔子,她好多天没吃上肉,很卖力,眼睛里闪着饿狼一样荧绿的光。「你活着,就能让世上更多的人活着。」匕首不是很趁手,她连皮带毛,砍得细小的骨头渣溅上了脸,一打一个又痛又麻的坑。她突然把匕首举起来,兔子血早干透了,匕首还是雪白干净的,对着皓亮月光,她露出一口白牙,「我觉得那挺好的。」


苏钦拄着竹杖,拉住翠儿递给她的手。翠儿手比寻常姑娘大上一圈,指节很粗,手掌心里全是厚茧,力气非凡。要不是个子不够高,恐怕能把苏钦给提将起来。推开沈家柴扉的时候,正是午饭时分,一屋子都是刚从锅底刮下来的锅巴香气。


「随她。」沈南拦了一下苏钦,苏钦也就不去拦没个吃相的翠儿。沈南吃素,荤腥不沾,沈家惟有锅巴甚合翠儿胃口。沈南耄耋之年依旧耳聪目明,什么药材往鼻尖下一放,舌尖上一尝,就能分出药味药性来。苏钦家学深厚,吃亏在年纪尚轻,胜在曾万里行路,所见颇丰,以她的年纪医术已然不差。但她看沈南,仍如望深潭,看不出深浅。


走到紫金山时,许是前路在望,连翠儿也没撑到进南京城。她背着不省人事的翠儿,于暮色苍苍中,误入百花深处,正如今日这般推开了沈家的门。醒来之前的事她记得不多,只觉得时常有水,却又不像是在安庆落水的那一段,背心一直被人攥住了,任她如何挣扎,都往无尽的水底坠去。她醒来的时候,翠儿正塞着满嘴的锅巴,从来只直愣愣以青眼示人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一会儿摸摸她的额头,一会儿又去扯她头发,待到终于把一嘴锅巴咽下去了,方才咧嘴一笑说,「还挺好看的。」


翠儿初见她的时候,她是个满头新伤的尼姑,再后来一路逃命,她头上,脸上的伤就不曾好全过。临水嫣然照,对镜贴花黄,说到底都是要有副好样貌,沈南圣手无双,将她头脸的伤治得七七八八,痂痕犹在,但不着眼细看倒也无甚大碍,等到头发养起来,便终于还了苏钦本来聪俊灵秀面貌。


枉入红尘若许年,沈南一双眼隔着肚皮能看人心,苏钦心若珠玉,锦绣深藏,堪为良医之材。等苏钦将身世相告,沈南不由大笑道,「原来是荣泰堂的苏家,好,好,天意如此。」他摸摸苏钦脉象,「你一直在吃苏合香丸?」「丫头,你心里应该最清楚,你生而不足,此生若能远辛劳,离悲苦,或可与常人得享一般寿数。但你偏不。」童颜鹤发的沈南,如同出世谪仙,「既是天命,也不必推拒。苏合香丸可以救命,但于延长你的寿数并无进益。」他给苏钦另开了一张方子,转头见翠儿正巴巴地望着他,便招呼她说,「娃娃,你也过来。」沈南摸摸她的脉象,点头道,「吃得挺好,气力也大。人无尘虑盈心,果真心如明镜,就是心火重了些,吃点莲子吧?」


心火是什么?一口莲子就三颗糖,沈映翠觉得有点牙疼。






方鸿升这几天茅厕跑得很勤快。


他刚开始大意了,以为是吃坏了肚子,等他觉得坏了的时候,营里已经倒了一大片。茅厕告急,草纸告急,连掏大粪的桶都告急,可怜军中无良医,他于是连哄带逼,从金陵医院「请」了一队医生护士过来。好话说在前头,等病治好了,由他方营长亲自护送这一队人回去,保证爷们不少手脚,姑娘不差分毫。往后但凡方鸿升的队伍在南京一天,就保证与金陵医院秋毫无犯。话虽如此,他知道南京人可不怎么信他,自从去年南京城破被血洗之后,南京的巨商富贾大多躲去了上海,迄今仍在观望风声,不肯轻易回宁。


南京曾为革命军临政,革命根基深厚,北洋军在贛宁之役入城后纵兵劫掠,恶事做尽,在南京名声很坏。他把话撂在了金陵医院,原想在南京竖个军威,就算被人视作兵痞,也做个高风亮节,言而有信的好兵痞。结果茶还没凉,这几天病情稍有控制,就出了几起名头「香艳」的事故,给方营长打得一副好脸。这帮狗日的小鳖崽子,方鸿升边提裤子边往外走,正看到两个兵又缠着个医院的姑娘在拉拉扯扯。「我操你奶奶的腿儿」,他扒开枪栓上前,顶着其中一个脑袋骂道,边骂边抽空往旁边瞟了一眼。御下归御下,跟秦淮河边的艳福比起来,良家当然有良家的好,他喜欢柳眉杏眼,大胸细腰的——只听平地惊起一声嗷儿,两个兵蛋子腰眼上各挨了一大脚,就地扑了满嘴土,方爬起来,还来不及捂腰子,方鸿升追上去一人又是一脚,「给老子滚!」


他回过身,对上一张拼命忍着笑的脸,「你还笑!」他把枪插进腰带里,说罢自己也笑了,「很有胆子。」他上前两步,对面人仍旧只是笑,他这才觉察出她并没认出他来。难得他们曾有个不怎么稀疏平常的照面,嘴上英雄好汉他见过不少,临头不尿裤子的毕竟少有。他再仔细瞧,就觉得时隔几年,对面人跟他印象里的也有点不大一样,他心中竟然觉得有些伤感。方鸿升偶发一次多愁善感,清清嗓子,借此想要好好吟诵一回,正是纵使相逢应不识——应不识——脸儿娇,嘴儿俏?不对不对。你解带,我宽衣?不对不对,这个他妈更不对,操。他想了半天,又直眉瞪眼地盯着对面人看了半天,最后拿拇指在自己右脸颊擦了下,「今日再见,苏大夫可还记得当日之言?」


通州事败后,方鸿升因剿匪不力,为姜桂题猜忌,遂率部转投于山东民军都督胡瑛帐下,被编至张宗昌部。他跟这位同乡管带皆是草莽出身,平时一块推推牌九,逛逛窑子,意气相投,引为莫逆。随军入苏不久即遇贛宁之役,北洋军将南京围成铁桶,困战半月后,张勋部炮轰太平门,火烧下关,南京城破。民军且战且退,不多时,李烈钧败走江西,黄克强弃城去宁。张宗昌深谙成王败寇的道理,好汉不吃眼前亏,便阵上倒戈降了冯国璋。于是从北到南转了一圈,北洋军的方营长还是北洋军的方营长。他有点犯晕,不过口袋里有粮,手里头有枪,他心里不慌。


苏钦由他方才擦脸的动作想了起来,「是你。」「鄙人姓方,乃南京宪兵司令部营长,不想万里他乡遇故知,居然请来了苏大夫。」这个曾经对着枪口连眼睛也没眨的苏大夫不出意外地落落大方,「承方营长盛情。营里的病已无大碍,定时服药,再多三两天便能渐渐治愈,到时希望方营长言而有信。」「一定一定。」方鸿升心想,从金陵医院挑人的时候,名册里可不曾见到苏钦的名字,「刚才两个卵——兔崽子多有得罪,苏大夫赏个脸,回头让他们亲自给你赔罪。」「不敢当,南京局势动荡,百废待兴,军爷有军爷的难处。」「是是是,有难处有难处。」方鸿升心里犯难得很,读过书的就是麻烦,说话讲文明,再这么文明下去,还没等他把苏钦的话套出来,就能把天给聊死了。


「沈大夫——」方鸿升看着他的小勤务兵从营房里跑出来,眼睛大亮,及时雨到了!这小勤务兵是南京本地人,原来是个无父无母,在街面上鬼混的市井小无赖,为讨口饭吃在营里做个杂役。但他对南京的地形,街巷,人物掌故,坊间轶闻都了如指掌,口舌流利,为人圆滑,后来就给方鸿升当了勤务兵。他一路小跑过来,见了方鸿升先敬个礼,接着对苏钦道,「沈大夫,那边有两个早上吃了药还在上吐下泻的,你给过去看看?」方鸿升将手一栏,「沈大夫?急什么,多拉一会儿死不了,老子这儿还没完事呢。」勤务兵心领神会,立刻对着方鸿升倒背如流,「报告长官,这位是金陵医院的大夫沈青黛,两个月前刚来南京,就这一个女大夫」,勤务兵比了个大拇指,「属她的药最管用,大伙儿都管她叫活菩萨哩。」放屁,活菩萨你们还敢动手动脚?当老子傻吗?方鸿升乜斜着眼,听勤务兵问苏钦,「听说沈大夫是沈神医的义女和高足?」他嘴皮子抹油,不等苏钦回话,转头又向方鸿升,「紫金山麓有位隐居的大夫叫沈南,那可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有人说他是前朝退隐的御医,也有人说他是名满绿林的游侠。这位神医行踪不定,有机会下官也想去一睹尊容呢。」


「沈青黛。」方鸿升踱着步子,「这个名字好,钦字有点重了。让我想想,你到南京是为了找苏沛?」苏钦进南京城后不久,就看到了满街张贴的通缉令,苏沛的名字赫然在列,写在孙中山、黄兴、陈其美、柏文蔚诸人之后,值一万赏洋。通缉令贴上去有些时候了,已不见有人驻足,街上很是熙来攘往,没谁停下步子多看一眼。为这一张纸,南京城受了一场血洗劫掠,整座城池为此噤若寒蝉。


只有苏钦这样的外乡人,又或是久绝世事之人,才会停下来多看一眼。苏沛离开北京前的一夜,她辗转反侧不得入眠。半夜苏沛来敲她的门,两个不眠人坐在院子里,苏钦和前次一样抱着茶罐出来,苏沛这次拒辞不受,从后院拎了一坛子花雕酒,一只杯,一口碗,对月盛满。紫藤花爬满了一溜儿的架子,石榴正在吐蕊,似暖还寒的夜,月在云叶中乍隐乍现地走,云下,花影便也乍隐乍现地闪烁。风轻,树静,人月双清,似有旧时盛世之景,人间从此得享太平。


苏沛话很少,一杯杯地斟茶,一口口地喝酒。她捧着杯子,隔着夜,透过茶香,穿越酒气,探听兄长的心事。是不是听出来了,她当时不知晓。苏沛最后起身的时候,像是看明白,又像是怎么也看不懂地看了她很久,最后说,我们两个——


他们兄妹两个的命运,在十几年前细雨靡靡的夜,从此分离开来。她从此选择卑身苟且去活,而兄长宁愿轰轰烈烈去死。但命运如犬牙交错,二十年间她何尝不是穿过断壁残垣血雨腥风,也曾登西风猎猎百尺城头,把世间生死离别痛都尽收眼底。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怎样照看着自己的心,就像照看祖父临行前最后落在她眼里的长须和母亲两鬓的霜白。她时常在夜深人静下,一人一杵捣药,她越用力,想要把她心里的万千意都一同捣落下去,它们却因此越加翻涌而上。她要好好将自己的心安放,小心翼翼地不让心底的某些东西破碎,便注定了无法真的冷眼付与世间看,远辛劳,离悲苦,她何尝真的想要去躲和逃?


兄妹俩的命数,在饱经屠戮的南京城,隔着一纸无人驻足的通缉令,终究相会了。我们两个——穿过涌动的风,她终于听清了苏沛的后半句话,他露出了真切而笑意深长的神情,手掌轻轻搭在她的肩上,愿这世间,不再流无辜人的血,不再使骨肉相离,我们两个难道不是在做同一件事?她终于在时隔这么久之后,握住了兄长的手。也终于在事隔这么久之后,才觉得哪怕命如一线,她也想捏在自己手里。


「方营长有话不妨直说。」这个脾气我喜欢。方鸿升很欣赏地看着她,滋出一口白牙,「我想你跟着我干。」苏钦闻言不吃惊,不置可否道,「如果我拒绝,方营长是不是就不打算放人了?或者干脆抓我去邀功,通缉犯没抓着,拿我去胁迫我哥投案也是好的。」她将双手往方鸿升跟前一递,「喏,绑起来吧。」


嗐,这妞儿以前也是这么个直来直去的性子吗?苏钦拿话呛住了他,方鸿升知道这是以进为退的一招。他低头看她的手,离他胸口不到一寸,骨瘦,皮肤发白,白的像从泡久的水里捞出来一样,有点森森的鬼气。他胸口一阵恶寒,连忙把她的手往回推,「收回去收回去,这里有什么通缉犯,啊?沈大夫真会说笑。」他脱下帽子摸着脑袋,「生老病死一半靠天,一半靠运。何况当兵吃粮,脑袋常常都不在颈上。我就想多活几年,侍奉老娘,取几个小妾,再生他一大家子。」他说到这里眼睛囧囧发亮地看向苏钦,「我听说你那儿有个药,嘿嘿,有个药。」「我这有个能让人起死回生的药,但非到临死不能用,方营长是想什么时候试试?」「啊——我呸!」嘴也忒毒了!方鸿升往腰上摸,吓唬她要去拔枪,「你他妈给个痛快话,就说干不干吧,不干你把药给我!我还不信了我——」他虎着脸,却见苏钦笑盈盈地看着他,他又忘了,这是个枪顶在脊梁骨上还能下手去拔弹片的丫头。他把手佯装放在腰间,摸来摸去,摸来摸去,把腰整整摸瘦了一圈。堂堂宪兵营长,出尔反尔,拿枪指着个娘们儿,这不是恃强凌弱是什么,不是巧取豪夺是什么,我他妈好不容易立起来的军威军纪——


方鸿升觉得脸有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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