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茨之歌

第34章 回廊诗派

在金角海峡的库斯滕施塔特陷落以后,维茨王城便是施瓦岑山脉以东最重要的众神教派城市,尽管不是最富庶的,但王国四处可见皇帝时代的遗迹,这片皇室支脉统治的还保留着过去的许多遗风,东方沦陷地区的诗人都逃到这里。

平日这些缪斯的追随者流连于山林间古堡、宫殿、庙宇的废墟,传唱辉煌的故事。由于他们自行创作的前提便是要通晓古时流传下来的诸多经典,也便常常有机会作为传授文法或历史知识的教师被贵族当做座上宾。近日兰伯特伯爵或许突然意识到自己戎马半生确还不能附庸风雅,因此将许多吟游诗人招揽至自家的庄园,人们都说,这位爵爷或许不能跟陛下在权势上争高低了,便要在歌谣里争取霸权。

只不过这些人虽然都被笼统地称作吟游诗人,但样子真是千奇百怪,其中有一些人手掌粗大臂膀有力,那样的手臂实在难以想象是拨弄琴弦、使唤羽笔而不是舞刀弄剑的,伯爵也更加偏爱这一群人。

不过大多数人想必跟伯爵的喜好不同,索涅小姐便更喜爱文雅漂亮的。这些诗人白天便在王城四周游荡,寻找能够激发作诗的灵感。其中一位青年就在城市图书馆遇到了索涅,他虽然不壮实,但也身材高挑匀称,脸色红润还带着孩子的稚气,黑色的卷发搭到肩上,最迷人的还应当是他吟诵的时候总是带着微笑,那种带着阳光似的气息的微笑,总而言之一个漂亮小伙。

当时索涅正在一部记录古代浪漫故事的册子,她过于投入以至于情不自禁地吟唱出来。姑娘婉转的声音引来诗人的注意,于是他立刻借着最后一个韵脚接了下来,献上一首短而雅致的作品。

索涅被温和如同春风的嗓音吸引住,顺着声音看去便看见了微笑着的诗人,她先是被才华和声音所吸引住,可看了一阵后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以至于把那青年看得都不好意思了,索涅便连忙用手帕捂住脸跑开了。

这次相遇,两个人好像交流了,索涅读了一首诗,他献上了一首;可也可以说两个人都没来得及交流,没有一句话便分开了。但仅仅是这样短促的邂逅,确在索涅心里逐渐发酵,就好像葡萄酸甜的汁液变得愈发醇厚一样,索涅每次回忆起来,场景也逐渐带上愈发浓厚的瑰色了。

但可惜的是,这以后好几天,故地重游,只余下人去无踪桌椅静。简去拜访自己的这位朋友的时候!她正因为这陷入甜蜜的忧愁中呢。

索涅把这样经过跟简说了,真像是简当初同她小心翼翼地说起维纳斯一样,甚至比当时的简还要醉心。

“唉,真让人心烦,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冒出来,后来想要再找便找不到了。”索涅不甘心地说,她的表情可以把剩下的话补齐,那就是这个家伙可恶便可恶在拨动了少女爱情的心弦,却无影无踪了。

简看不禁调侃说:“这还不得怨您,突然就盯着人家看,估计都把人吓着啦,结果又自己逃了,您不也有点敢做不敢当嘛”

索涅双手抱在胸前粉腮微鼓:“您净说我,可哪有上来就给别人写首诗念出来的……对于淑女来说,这都近乎调戏了,我当然要逃了。”

“可您怎么还想再见见这个想调戏您的浪子呢?”简几乎不隐藏自己看破朋友心事的笑容了。

“啊,您看看您那是什么表情,我…我只是看他有些才气,想跟他交流交流而已。”

“既然这样,哪个诗人都无所谓嘛,宫中自然有杰出的诗人,不如我给您介绍几位?”

“那可不行,”索涅连忙摆手,“能够到宫里去的,身份地位都不一般,就是他们肯教我,我也觉得别扭,而且…而且您想为什么就突然出现了他呢?这一定是不一般的相遇,就像,就像常说的命中注定一样。”

“我倒是没看出来什么命中注定,只不过我看您是被迷住了。”简笑起来,索涅羞得满脸通红。

“您不懂,那么多诗还有故事里,都是这样的,就是…”索涅托腮仰望着天,叹息一口气“只可惜我没能好好抓住,可还是得怪那个家伙,也不能全怪我。”

“您好像在说您命中注定的伴侣一样,”简假装不经意地说。

但索涅却只是羞红了脸不再反驳,于是两个人稍微沉默了一阵,只能听见窗户外头鸟儿叫得欢,树枝上正有两只喜鹊卿卿我我。

“您要是承认的话,或许我可以帮帮您,”简俏皮地说,“如果能仔细描述一下那个人的相貌的话,他给您留下那么深的印象,您一定能像画画一样描述出来吧?”

“承认什么?您别逼我了,您要是能帮我找到他,我就…我就…”索涅又羞又激动,她觉得如果找到那个诗人的话什么都可以拿来报答简,但她又不希望自己像在夸海口乱许愿。

“我的好姑娘,您还是先说说您那位诗人吧。”

接着索涅又尽可能详细地把那位诗人的外貌描写了一遍,随后两个人分别,简回到宫中去找特尼央。当时这名队官正在城墙后面的空地上教手下士兵剑术,几个新兵围着他进攻,他还好像无事发生一样。看到不远处有了姑娘在围观,他立马就认真起来,三五下将刚才尝试了半天都没能威胁到他的几个士兵缴了械。这些士兵跟他练习了一下午,现在各个汗流浃背都快散架了。

特尼央昂着头眼睛扫了一通,大笑起来:“你们这些小子还是欠练,我在你们这个年纪要是这样,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他还步伐轻快地在他们面前走了几个来回,显示自己完全不累。

简远远地看见特尼央跟大兵们说完了话冲自己走来,也学他那样神气活现的昂首挺胸站在原地。

走到简面前站定了,特尼央捋着胡子先开了口:“我说你这个小丫头,怎么还好看舞刀弄剑的,难不成在打我的小伙子们的注意?”

“您乱说话我就让陛下把您革了职”简做了个生气的表情,挥了挥拳头。

“哦哟哟哟,您这铁拳可吓到我了,您来找我什么事?”

“您可别装糊涂了,我听说您让我父亲跟你投资什么银矿。”

“那是,您是来感谢我的?啊,没关系,我就爱帮别人发财。”特尼央说。

“您可真会说话,您的好心还得让我去找人借钱,”简被大兵油嘴滑舌搞得有些不耐烦了,“这样说您的发财还得感谢我。”

“那您要我怎么感谢您?”特尼央摸着下巴想着这姑娘能带过来什么,据说她和女王关系很不错,没准陛下一些要求会通过她这个特别的渠道传达来;不过即使并不是女王的事,为御前的红人效劳,同时还能给自己的合股伙伴留下好印象也是不错的买卖。考虑到大兵们箪瓢屡空的状况——士兵总是会在军饷发下来的时候一掷千金几天,然后就开始抱怨自己的穷困潦倒——特尼央还常常到老兰卡斯特先生那里蹭饭,接着这个机会正好让自己有理由改善改善伙食。

“如果让您找个人,在维茨这个十多万人的城市里,是不是太为难您了?”简揶揄说,“毕竟您再怎么捋您的胡子它也不可能把人卷过来。”

“啊!对于您这样娇气的小丫头或许很难,但是对于我!”特尼央得意地眯起眼来,“哪怕那个人会飞我也能给您拽下来,哪怕像牛一样壮,我也能抓住,就像抓起来小孩一样。”

简连忙说:“我不用您上天入地,更千万别把那位诗人胳膊腿什么的弄出骨折来,您最好友好地找到他然后打听出来他到底住在哪里。”

接着他把索涅跟她说的完完本本地又讲了一遍。

“哦,这么说我要找一个弹琴的‘女小子’,为您找?”特尼央被自己的俏皮话给逗笑了,他觉得这不是什么建立奇功的事,心想“啊我现在倒要成了给小姑娘跑腿的了。”

“为我一个朋友。”

笑完后,特尼央看简流露出不满的表情,于是清了清嗓子,一边踱步一边说:“这不是什么难事,如果那不是一个伪装的身份的话,这些唱曲儿的…我是说吟游诗人,在维茨无非要么在街上糊弄小孩还有那些无聊的小市民几个钱——财富都让这些头脑简单的家伙浪费了而我这样的世家子弟却钱包空空,这叫什么世道,要我说还不如给我在剑柄上镀层金——或者在大人们府上给人解闷,前一种情况,只要找几个在街上巡逻的城市卫兵就好找;后一种情况嘛,现在吟游诗人聚集的最多的就是宫廷里,这就得您多留意了。”

简点点头。

“还有就是嘛,我听说兰伯特爵爷的府上最近也收留起这些人来,准确说是他的庄园上,我倒是可以帮您去找找,陛下的卫士哪都能去!”特尼央相当骄傲地说。

说完了这些简便赶回宫廷里,维纳斯见了她便问:“您下午告假去了哪里?埃莉诺请我去山上听她家乡来的乐师演奏,您没来真可惜,只不过公主她兴味盎然的叫人去听,结果听了一半倒是先靠在我身上睡着了。”

这或许算作对简下午没有跟在自己身边的一点小小报复,当看到她眼里多少有些失望后女王陛下也就心满意足了。

“我去看望我父亲,又办了点事,您不高兴了?”

“倒没有,那您累吗?现在。”

“不,完全不,陛下,”

“那好,您陪我散散步,顺便说说在外面有什么有趣的事,我最近太忙了都没机会让自己高兴高兴了。”

两个人在很僻静的一条河边散步,这小河是将山里迸发出的山泉水引导宫中来行程的,这个时候在这里恰好能看到阳光经过水流折射出的样子,那就像一道流动着的彩虹。

“您有没有听说,最近许多才子都聚到兰伯特爵爷地府上?”

“哦?什么才子?”

“当然是吟诗作赋,那些歌颂您的人。”

维纳斯饶有兴趣地问:“这倒是个新鲜事,这位大人过去可不喜欢这些,这么说他没什么雄心壮志了?如果他供养不了太多诗人和乐师,我可以帮他供养。”

“不过都在他的庄园,听说城外的人都说热闹非凡。”

“这些天好像只有多琳夫人在城里的府邸,爵士到了自己的庄园去了?”

“是这样的”

这时维纳斯望着原处的天忽然说:“去拿些麦子来。”

简一时不知为何疑惑地望着维纳斯。

“您快去,等您回来我给您个惊喜。”

于是简连忙去找王宫的仓库,等她回来维纳斯正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维纳斯看她拿了一只小口袋,就高兴地向她招手。

“你可回来了,到这来,您怕鸟吗?”

“当然不怕,说实在的,我还有幸为了您和一只狮鹫战斗过呢。”

“啊?您?”维纳斯一愣,她那知道那小插曲“您真让我意外。”

简走近了,把手里的袋子递给维纳斯然后坐在旁边,现在天气已经趋于燥热,河边十分凉爽。正巧在这时钟塔敲了五下。

维纳斯忙说:“你闭上眼,”

简照做了,听见维纳斯把谷粒洒在地上的声音,接着就听见许多翅膀扑腾的声音,这声音由远到近越来越大直到气流吹到简的脸上,她已经被这种声音包围了。

“您睁开眼看看!”

简听了维纳斯的声音一睁开眼,看见在河岸上到处都是白鹤,它们悠哉悠哉地漫笔,不时优雅地低头啄食谷里,那架势好像不是在吃别人的东西,而是理所应当地接受供奉。有几只还绕着简走走停停,好像不是人观赏鸟而是鸟观赏人。它们对待维纳斯就亲近些了,显然是熟识的,几只鹤恭敬地围在维纳斯狡黠等她洒下谷粒。

简惊喜地看着四周,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您一定是用了什么魔法,”简边说着边小心翼翼地像一只鹤伸出手去。

“天地万物,我想让他们怎么样就得怎么样。”维纳斯施舍般洒出一把谷子,“您喜欢这些鸟儿吗?”

实际上,维纳斯还是公主的时候,就老从教师的眼皮底下逃走,不经意发现没当傍晚这个僻静的地方就会有群不请自来的客人。

“真漂亮!”简好不容易安抚住身边的鹤,正好奇又小心地摸它的脖子。

维纳斯看了一会,眼珠一转,便笑着说:“您明天还陪我到这里来,我给您个礼物。”

“真的?”简抬起头望向正故弄玄虚地微笑着的女王。

维纳斯走到简旁边,取代了那只鹤的位置捧起简的手:“那是当然,您很高兴不是么?”

“简微微低下头笑着说:“只要您高兴我就高兴。”

晚饭的时候维纳斯兴冲冲地跟埃莉诺说起自己的新见闻:“您知道吗,兰伯特伯爵现在也招来不少修饰文辞的人,看来没什么雄心壮志啦。”

“您放心,他的诗人绝没有您宫廷里的出色,”埃莉诺附和说,她正盘算着自己在出席凯旋仪式的时候应当是怎么样的打扮,既不显着自己因为一个家族的消亡而幸灾乐祸又得体现出自己与众不同让人们一看就知道未来的王后站在陛下身边。

转过天来,特尼央带上他的跟班一个加斯科涅的年轻人,骑马到兰伯特的庄园附近来找找兰卡斯特小姐的诗人还有这反常的事件里有什么财发。

他们远远的坐在酒馆里,这个酒馆在庄园旁边的一个小山包上,正好能越过原野把这一带的情形都看个遍。兰伯特的庄园把周边的平地几乎都圈上了,在庄园外零零散散地有些村落,四周零星散落这几个小山包,本身还有些小了堡垒塔楼如今看来都荒废了。

“您看看吧,这算是什么时代,随便挥挥羽笔既不写符文也不给贵族当文书,编点顺耳朵的词就有钱拿‘哦,您老婆脸上五官好像堆水果~’真见鬼,刀剑胜于书的时候不在了,时代真是越来越堕落了。你看那些种地的,甚至都把塔楼旁边的地刨了,天知道这些地方曾经可能撒过贵族的血,现在要被这些家伙还有他们的牲口踩了。”

虽然特尼央没有穿他的制服,但是他那副大老爷的派头,加上他那对粗壮的胳膊和腰间的长剑,别人也只好任由他大放厥词谁也不敢说什么,不过不少人都对其怒目而视。

跟班起初专心消灭眼前的豆子和啤酒,可怕再让主人这样说下去,别说找什么发财的机会了恐怕是要找一顿打,于是连忙说:“天呐您这说是什么话啊,陛下和公主不是也有好多诗人嘛,您岂不是说陛下也堕落了。”

“真见鬼!”特尼央眼睛一转蹬向随从,“我怎么不知道你小子是个随便评价王室的恶棍,竟敢对陛下不敬?”

跟班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主人,随后只好把话吞下去继续低头吃着豆子。这时特尼央猛然看见下面路过了个打扮成牧人的诗人——他们尽管打扮成牧人也是为了所谓情趣绝不喜欢和牲口一起生活,自然容易看出来——他仔细一看,其中有一个青年长得很像兰卡斯特描述的那个人,便连忙拉起来跟班,“啊找到了,快去追那个赶羊的!”

博朗舍——那个随从的名字——赶紧追出去,确刚刚出酒馆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那种打扮的像个诗人但却佩剑还带着有羽毛的帽子的人。

“你难道不长眼睛吗?”那人一把将博朗舍扔了回去,这个年轻人直接砸在门旁的桌子上,翻了个跟头才挣扎着从曾经是桌子的废木头中站起来。

特尼央见状,连忙回过头看向窗外,那个年轻人已经不见了,于是他立刻火冒三丈地站起来:“喂!我说您,您的脾气倒不小。”

那人抱着胳膊轻蔑地暼了特尼央一眼:“怎么,我教训教训冒犯我的人。”

“他撞了您,自然可以给您道歉,这是无心之失,但您现在犯了两个错,”特尼央走到那人面前不怀好意地微笑着,“第一您揍了我的跟班,第二您耽误了我叫他办的事。”

那人把手按在剑上说:“一个贵族有权不接受道歉,至于您,我想说您真是个勇敢的家伙。”

听了这火药味十足的话,特尼央满不在乎地笑起来:“要我说您更是勇敢的家伙,而且很快要为其付出代价!”

“到外面去!到外面去!如果您不仅仅是嘴皮子利索的话!”那人怒不可遏把外面的罩袍撕下来扔在地上,露出暗黄色的紧身衣来。

两个人都死死盯着对方,走到酒馆外的空地上。

“您如果把您的剑丢下赶紧滚,还有活命的机会”那人把剑抽出来对特尼央说。

“您是想让我笑得合不拢嘴好偷袭我吗?”特尼央抽出剑来,完全不像是在跟人斗剑倒像是不情愿去练习的学生。

那人看到对手这幅模样几乎怒发冲冠,飞快地向特尼央扑去,毫不留情剑锋直向要害刺去。但没成想碰到了敌手,特尼央一侧身,就到了他身侧,三秒之内就刺中了对手三剑。

血立刻把对手的衣服染红了,那人一下子就扑倒在地上,还来不及惨叫就没了动静。

特尼央揶揄地说:“一剑为您打了我的仆从,一剑为您耽误了我的事,一剑为您顶撞陛下的军官。”

这三剑都刺在肉厚血多的地方,但刻意避开了要害。特尼央以为他已昏过去,便要慢悠悠地过去想要弯腰捡起对手的剑折断,没想到那人这时从疼痛中清醒过来立刻恶狠狠地吼着向特尼央胸口刺去。

“这一剑为您招惹了我!”

特尼央来不及躲闪,那一剑贴着他身侧刺过去划了一道血迹,这使得队官盛怒不已“还有最好的一剑做您的现世报!”

那人来不及收剑特尼央便一夺躲过他的剑,狠狠刺向腹部直接把那人钉在地上。

这次他惨叫一声昏死过去了。

特尼央怒气冲冲,但还是留了他一命。

酒店主人刚刚一直在旁边看热闹,这时才惊慌不已地跑过来:“天呐!您把他杀了!”他一边说着一边翻找那人的钱包好弥补自己桌椅的损失,他显然不敢找胜利者要赔偿。

“蠢货!你不用担心他只是昏过去了,”特尼央收了剑让博朗舍牵马来。

“不管您怎么说,这都不是我的事,这可能是伯爵大人的客人,您可有麻烦了。”

特尼央听了一皱眉,扔了几枚硬币权当做酒钱。

“大人您现在骑马没事吧?”

“见鬼,这点伤简直是挠痒痒。”

“可我看您皱着眉。”

“因为我找到一个有可能让我们发财的机会,”特尼央一边说一边望着远处兰伯特伯爵的庄园,那里正进进出出许多吟游诗人。

“到底是发什么样的财才让您的一直皱着眉啊,”博朗舍又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不用明白,我们走,先回宫里去。”特尼央一催马,两人上了大路。

“呸,我只听说有佩剑贵族和穿袍贵族,难道如今还有配剑诗人了么?”特尼央自言自语着,“我就说兰伯特伯爵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招揽这些没用的家伙,兰卡斯特小姐的诗人和伯爵大人的诗人,看来我都得好好找一找。”

关闭
选择章节